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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首歌ktv下架名单,ktv下架6000首歌曲名单

来源:网络 浏览:120 2022-11-10 16:53:01

11月,全国唯一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发布公告。 各大KTV不得不下架、删除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 歌单包括陈奕迅《十年》 《K歌之王》、张惠妹《听海》 《我可以抱你吗》、信乐团《死了都要爱》等。 由此,例如,引起了KTV不能唱《K歌之王》还是KTV的争论。

《新京报》对此评价为“一次操作如虎添翼”,《中国之声》、头条新闻、《南方都市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进报道,陆续有大量资料刊登,令人侧目音集协创立10年,为什么今天要以这种姿态去舆论中心呢? 今天在后台收到了原创帖子,来了业内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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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KTV下载6千首歌,音集协周亚平密集展现的是什么神秘机器? 文/叶信

俗话说“言多必失”,其实这话没什么道理。 因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语言的多寡,而在于一个人说的话是否有道理,前后逻辑和言行是否一致。 正如另一句谚语所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之事寸步难行”。

在看KTV被要求下架6,000多首歌曲的事件时,笔者发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 代表音集协发言的周亚平,在对待媒体的态度上,其发言多次存在前后矛盾。 除了接受媒体采访,周亚平也在个人微博上发表了一些评论。 但这些言论被放到网上,稍微仔细比较一下,发现矛盾和谬误时,真的很吃惊。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让我们来看看周亚平这个网络上记录的自相矛盾的词。 矛盾一(强制下架or不强制下架吗?

周亚平的身份之一是音集协的总干事代理,他出来接受采访说明要求KTV下架歌曲的理由合情合理。 只是,你后悔音集协看到他这么多矛盾,越描越黑的解释之后,让他出来接受采访吗?

在先是音集协会要求KTV下架6,000多首歌曲的消息传出后,周亚平立即代表音集协会接受了采访。 11月6日接受《新京报》采访时,周亚平表示:“这次是对会员单位的通知,虽然不是强制性的,但不会执行结果的自负。”

我很明白“不是强制的”。 表示是否删除歌曲的主导权在KTV经营方,实际上是这样吗? 在周亚平接受采访的话语中,画风不一样。

“集体管理制度的设计只能由集体管理组织按照权利人的授权管理进行。 如果权利人不授权给我,我就无权管理,也无权授权给地方。 场地怎么办? 只有两个选择——第一,必须一对一寻找权利人并许可; 或者删除。 如果他一对一找不到作者或不给许可,只能删除。 所以我们要求删除,实际上是按照法律规定办事。 ”

这句话是周亚平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说的,请注意最后两句话中的“只删除”、“要求删除”、“严格按照法律规定”。 很明显,有这句话前面的“非强制性”的矛盾。 如果不是强制性的,应该说是“建议”,而不是用强硬的语气“要求”,还强调“严格按照法律规定”。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矛盾的表现,其实这就是音集协优秀的“甩锅”技术。 因为根据KTV和音集协会的协议,KTV向音集协会支付著作权使用费,音集协会向KTV提供著作权,承担“反证”的责任。 所谓“反证”,是指如果有因著作权问题起诉KTV的权利人,音集协将协助解决。 但是,现实中音集协没能做到这一点,所以给KTV摇了锅。 首先不是“强制性的”,其次是“删除”,要求“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来压迫KTV,且如果不删除,则“后果自负”。 矛盾2 (打官司能赚更多吗? 背后的主体到底是谁?

11月7日,周亚平接受《中国之声》,说: “其实这6000多首作品,原本是3000-4000首都由我们协会管理的。 后来,这些权利人退出了,不再交给我们管理。 人们觉得你们这样分给我的钱很少,我拿着这个去打官司反倒赚钱了。 例如,我在案件中,控告100首歌,可能会得到10万美元的赔偿。 在利润方面,权利人有不同的选择,有些人认为我退出你们协会比较好,我会提起诉讼。 「

不明真相的吃哈密瓜群众如果看到这句话,一定会表示同意吧。 没错。 权利人为了更大的利益,起诉KTV完全说的过去,毕竟谁不想要更大的利益呢?

但在这一表态中,周亚平隐藏了一个重点。 为什么要隐瞒呢,目的很明确,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随着事件的发酵,越来越多的内幕被曝光了。 据了解,有网友表示,周亚平在担任音集协代理总干事的同时,还担任“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这家鸟人公司是起诉KTV侵权的原告方之一。 于是,11月21日《南方都市报》的这篇文章《音集协周亚平再回应:KTV点歌率统计待完善,叫停个人公司索赔》就完成了。

《南方都市报》在调查中发现,近年来鸟人公司向KTV等娱乐场所提起的版权诉讼达一千多起。 “鸟人公司是音集协会的会员,其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应当由音集协会代理。 那么,应该由音集协会负责向KTV请求。” 此外,“鸟人公司向KTV收取的费用必然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无需计入音集协会账上。 此外,鸟人公司向KTV提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告终,和解的代价也必须支付给鸟人公司,因此必然可以支付给鸟人公司。”

“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上千家KTV,获利数千万; 右手通过音集协,向KTV收取版权费。”一位新闻记者说。

呵呵,说起诉权利人更有利润,周亚平和自己的鸟人公司会更有利润吧。 这就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音集协在向权利人起诉KTV时什么都不做,不承担“反证”的义务。

然后,让我们看看周亚平是如何回答南都记者提出的这个尖锐的问题的。

周亚平:“著作权在法律上是私权。 鸟人公司加入音集协会,鸟人公司的音乐电视作品由音集协会管理。 但是,场所不向音集协会支付使用费,将侵犯包括鸟人公司在内的所有权利人的利益。 音集协精力有限,不能对侵权人提起诉讼的,只要音集协没有提起诉讼,权利人有权向侵犯自己权利的地方提起诉讼。 我今年6月加入协会领导班子后,为了规避公私关系利益,鸟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已经中止,目前正在处理的案件已经开始,是一个正在诉讼程序中尚未结案的案件。 ”。

综上所述,只要合法合规,鸟人公司完全可以继续起诉,为什么要阻止鸟人公司以自己名义提起的诉讼呢? 说白了,只是被人扒出来,不能再这样获利了。

但更可笑的是,11月24日,周亚平在个人微博上表示:“在音乐界,鸟人艺术开创了通过司法手段积极保护版权的先河。 这2000余起案件记录了20多年来我国著作权司法保护发展进步的历史,是时代的缩影,是一首表达正义、打击盗版、浩浩荡荡充满正气的长歌。 ”

这一记述虽然煽情,但不能掩盖与以前发言相矛盾的事实。 如果真如周亚平所说,他旗下的鸟人公司维权就是这样“伸张正义”和“充满浩然正气”,那么为什么在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还要坚持停止个人公司的索赔呢?

这不是这里没有三百两银子的现代版吗?

另外,周亚平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唱片公司的权利人之所以选择起诉KTV,是因为可以获得更大的利益,但在谈到自己鸟人公司起诉的动机时,周亚平在微博上表示,自己公司的起诉是“用司法手段积极保护版权的先河这2000余起案件记录了20多年来我国著作权司法保护的发展和进步历程。 ”

呵呵,随便看看鸟人公司查处的2000多起案件、曝光的判决书,就知道本周总干事利润丰厚。 考虑到那些在法庭上收钱和解却不交税的人……啧啧,感情用事的他人起诉都是利益所在。 周亚平对鸟人公司的起诉是为了推动我国版权事业的发展。 厚厚的脸和白色的莲花。 矛盾3 )音集协会的KTV曲库到底是不合法的吗?

“我们(音集协)的功能是用我们的组织链接散布在全国各地的使用者和著作权者。 版权所有者赋予我们权利,我们给予分散的用户许可。 我们恢复权利后,会根据使用情况分成著作权人。 这是我们集体管理组织的功能。 ”在采访中,周亚平这样说道音集协的作用和功能。

这句话的意思是,音集协会管理的KTV曲库是合法合规的,并得到了权利人的授权。 但从事文化娱乐业的资深业内人士不这么认为。 该业内人士表示,卡拉ok使用的音响产品放在“视频点播系统”( VOD )的曲库里,应该满足“依法出版、生产”两个条件。 所谓“正版曲库”、“但卡拉OK这种娱乐形式是从国外引进的,直到今天国内还没有曲库

据了解,市场上没有正规的曲库,VOD厂商只能将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音像作品记入曲库。 其中有“音集协”得到认可的人,也有没有得到认可的人。

在《南方都市报》的采访中,周亚平说:“音集协管理的是著作权。 音集协管理的是著作权,并不是销售产品。 「

这个故事不仅很搞笑,看起来也很业余。 音乐、电影、电视等文化类产品,在很大程度上版权就和产品一样,销售产品就是销售版权。

关于VOD设备的版权问题,周亚平表示,VOD设备制造商有自己制作的歌曲库。 曲库相当于VOD设备制造商的产品,具有不同的定制功能。 音集协是集体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是管理作品的权利,面对KTV巨大的市场和各设备商不同的曲库,音集协的职责是支付使用费,获得许可合法使用音集协授权的作品。 对于在VOD设备上使用盗版作品,音集协会坚决反对,绝不允许。

也就是说,所谓弦外之音,就是你们( VOD设备制造商)随便在你们的曲库里放一首歌,使用有音集协会许可证的东西是最好的。 如果使用没有音集协许可证的作品,我们不赞成,但也管不了你们。 最重要的是支付使用费。

一杯混合了大量水的牛奶,已经不能算是牛奶了。 同样,往往有数十万个歌曲库,其中音集协会管理着9万台前半的歌曲。 有很多盗版作品的曲库,怎么能称为正版曲库呢? 现实中,音集协会管理着这样一个鱼龙混杂、版权不明确的曲库,允许该曲库“用于各VOD厂商和KTV,自己收取使用费,作为保护伞”。

KTV的经营者在这10年间,只能购买和使用盗版曲库的VOD设备,尽管是违法行为,但只要向音集协会支付“版权使用费”,KTV就可以堂堂正正地继续使用盗版曲库,业内人士表示,“版权使用费”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是支付“保护费”也没有效果,还是被权利者追着屁股起诉? 为此应该负责的音集协,拿着钱摇着锅闪人。 矛盾四:曲库,是利润问题还是技术问题?

周亚平在一份个人声明中表示:“传统的以脑子收取卡拉ok版权费的方式,存在着信息不透明、容易出现暗箱操作导致版权费流失、收费不合理等诸多弊端,我作为权利人也在继续探索解决方案。 一直以来,利用技术手段建立自动化的计费系统都离不开我的思路,在我的方案成熟后,从去年夏天开始实施初期的研发。 ”

目前,音集协与权利人、KTV之间的本质问题,是利益的分配问题,但周亚平对此避而不谈,而是出售所谓的“第一曲库”。 这个“第一曲库”属于谁? 不用说,还是周亚平的队伍。

让我们看看周亚平对此是怎么说的。 “我是版权所有者,我知道版权所有者想要什么,所以我提出的研发方案首先要满足每个版权所有者对自己作品的使用数据进行实时管理。 关于这一点,是任何外人做这个项目都不考虑的重要环节。 今年春节后,系统已经成型,我和团队注册了第一曲库科技公司。 「

周亚平的屁股歪了坐下。 如果他只是鸟人公司的CEO的话,建设曲库是有道理的,但现在他是鸟人公司的CEO,也是音集协会的总干事。 音集协也是有一定行政管理权限的机构,周亚平这么不嫌弃很难理解。 如果像他说的那样,建曲库是为了更好地管理版权,交给第三方也可以哦。

再退一步,如果真的像周亚平说的那样,没有人比他更知道如何建立新的曲库。 但是,他可以成为顾问,也可以给出建议。 他很好。 坐在音集协总干事的位子上,不用这点“铺垫”,直接自己做了。 周亚平这样强调要用“技术手段”平衡各方利益,其实是带个人物品,甚至把“音集协”的商标直接挂在自己的第一曲库上,所以才会拿“音集协”的帽子当雨伞,推销自己团队的曲库吧误导了公众,让他们觉得只要他建了所谓的“第一曲库”,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 这很奇怪。

媒体采访、自己表现的是录音和白纸黑字,网络也是记忆犹新的。 频繁接受采访时,有头脑的人会看到自己之前说的话,避免前后矛盾。 纵观周亚平的这些媒体“表演”,最初的音集协和周亚平可能觉得这件事看得并不严重,像前几天的混乱一样,只是敷衍了事。 但没想到舆论风暴越来越猛,内幕越来越深,真相层出不穷,为了掩盖,前后矛盾的“继续表演”开始了。 有句俗话说:“说的是这种情况。” 一个谎言,需要用一千个谎言来弥补。 ”

静观其变,看看音集协和周亚平能说什么。

PS :从架子上放下来的曲子中包括陈奕迅的《十年》 《K歌之王》。 我从网上找了印章。 请大家感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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