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健
王龙徽章(化名)
11月17日,该报报道了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36岁员工王(化名)猝死的消息,引发了公众关注。王的家人告诉本报记者,17日晚,企业再次联系王的家人,商讨善后事宜。在辖区派出所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达成一致:除了返还公积金和社保外,企业一次性支付王家属20万元。
警方出具的调查意见通知书已排除刑事案件。
该报早前报道,徽章显示王生前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第十一事业部员工,工作编号为653330。王自2009年起一直在比亚迪汽车公司工作,直至意外去世。今年7月,他从第一装配厂调到第二装配厂,从事物流工作。
王龙的打卡记录显示,他在11月4日晚上去世前,曾长期上夜班。10月28日至11月3日,王连续上7个夜班,其中6个夜班工作时间约12小时。整个10月,王1号3号都没有打卡,那个月他有26天的工作时间,大概12个小时。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有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时间。工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每月12天的最高工作时间可以为每日11小时。
王的死亡日期是11月4日晚,他的家人5日接到警方通知。警方排除刑事案件可能性后,王家属与企业协商善后赔偿事宜,但未能达成一致。王龙的家人认为,虽然没有进行尸检来找出具体的死因,但他的死亡应该与长期的夜班工作有关。企业方认为,王死于出租屋内,并非工伤。据王的家人介绍,该企业表示,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愿意支付部分赔偿金。“一开始说2-3万,后来说6-7万”。
由于迟迟未能达成协议,王的家人向报社求助。11月17日,该报报道了这一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家属表示,当晚,经过三个小时的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企业同意一次性支付王家属20万元。
编辑:唐图片编辑:沈科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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