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消费税下一步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消费税征收范围扩大成为小概率事件,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将部分税目后移,将部分收入分配给地方政府。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570号(财税金融类169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答复函》)。
针对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建议,财政部仅简单介绍了上期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措施,称下一步改革方向主要是将现行消费税项目向后移。这意味着未来扩大消费税范围的可能性较小。
消费税是对特殊消费品征收的税,目的是抑制这类商品的消费,增加财政收入。2014年以来的消费税改革主要集中在征收范围和税率调整上。
比如消费税范围在增加或减少,酒精、小排量摩托车、普通化妆品不再征收消费税;电池、涂料等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消费税税率调整也有大动作。2014年以来,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三次上调。2015年烟草消费税税率大幅提高。2016年,对超豪华汽车征收10%的消费税。
然而,随着这些改革的实施,消费税项目在短期内不会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去年底发布,公布了15个消费税项目,涉及烟酒、成品油、汽车等。
在上述《答复函》中,财政部表示,下一步,消费税的改革方向,主要是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逐步把一些目前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消费税项目,移到批发或零售环节进行征收。“目前,我们正在按照国务院部署逐项论证可行性和方案,统筹推进落后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
此前,国务院文件明确,在征收环节的后移中,先对高档手表、贵重珠宝、珠宝玉石等成熟物品进行改革,再结合消费税立法对其他符合条件的物品进行改革。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Xi小娟曾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绝大多数消费税税目都是在生产过程中征税,因为生产企业管控较少,征管较为方便,但这也导致税基较小,部分企业通过设立关联销售公司少缴税款。如果把征税环节搬回批发零售,税源分布会更广,税基也会扩大,收入也能增加。此外,批发和零售领域的消费税可以更好地发挥消费监管的作用。但由于税源分散,税收征管难度也随之增加。
目前,消费税制度下的一些税目征收环节已经向后移动。比如香烟在生产环节以外的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金银首饰在零售时要缴纳消费税;超豪华车在生产(进口)环节征税,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
目前市场比较关注的是烟酒油卡四个消费税项目的征收环节是否会移回批发零售环节。
一位地方财税官员告诉CBN,目前烟酒汽油车的征管是可控的,但没有成熟的政府间收入分成方案。因此,并没有全部推开。征收环节的后移必然导致烟酒等产区税收锐减,如何稳步推进是关键。
在消费税征收环节向后运动的同时,收入分配改革也在进行。此前,国务院文件明确,核定征收管理向后移动的消费税项目收入存量基数后,仍属于中央财政,增量部分原则上属于地方财政
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国内消费税10876亿元,同比下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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