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所不与,勿施于人”源自子贡和孔子的一段对话:子贡问道“有没有可以终身奉行的一个字呢?”孔子说“那大概就是恕字吧,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翻译成今天的话就是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不要强加于别人身上。
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我们是否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一个东西主人不喜欢,转手送给其他人,并且还是以关心的理由。我给大家讲我亲身经历的几件小事。我家公公平时十分注重养生,肥肉和油炸东西几乎不吃。我们这里过春节家家户户还是要炸点鸡和鱼,还有肉(就是外面裹一层粉面那种),大家都知道油炸东西吃多了不好,但不准备一些,就像没准备年货一样。刚结婚那几年,每年这几样东西都准备两大筐,家里有婆姐家的几个孩子,人多,也不觉得东西多。慢慢的他们也都大了,外出上学或者参加工作了,春节在我们家也就几天。但我公婆还是准备的有点多,每年我都提醒他们,少准备点,是那意思就行。现在过年东西这么丰盛,油炸东西没人吃。可他们不听,每年还要准备,过完春节剩下了。但公公不吃,还不想让东西浪费了,每次吃饭就让我吃,美其名曰,年轻人,多吃点,不碍事。所以年年春节因为油炸东西的事情弄的我很糟心。2013年以后因为女儿上高中,我们不在一起住了。老公就说,咱爸让你拿你就拿,不吃了出门咱可以喂狗。在我这么多年的劝说下,最近几年,他们的观念也慢慢发生了改变,再之年龄越来越大了,办年货的事情我们就不让他们管了。
还有一件事情也是在二零一几年,有天中午我下班刚到家,公公正在做饭,然后端给我半碗炒好的肉皮和肥肉,说,赶快趁热吃。我当时一脸懵,后来才认识到,他不吃肥肉,但扔了可惜,然后就让我吃。
有一年过端午节同事推销蜂蜜,说是从蜂园里直接采的,不掺假。我就给公婆买了5斤。但公公说他用别人告诉他的方法检验了,说蜂蜜不纯。我也就没说什么,心想着不好就少喝点。但过来几天,我娘家哥带着娘家妈过来瞧公婆,临走时公公把他认为的假蜂蜜作为礼物让我妈带走。咱暂且不论蜂蜜真假,就公公的做法,当时我真郁闷了。凭什么你认为是不好的东西,就让我妈喝呀。
我把这些事情写出来,并不是说公公不好。我理解他这样做的原因是他们三四十年代的人从小就经历饥饿,对食物看的很重,不想把东西浪费。但从我的感受我感觉不舒服。
所以从生活经历中吸取经验教训,在我为人处世中尽量不再犯这样的错误。真正做到“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条友们,大家也发表意见和看法,看我说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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