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关税完税价格
一.进出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是海关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调整确定的价格。
(1)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1.交易价格的估值方法: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货物实际支付和应付给卖方的价款总额,并根据《完税价格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将货物运输至中国进口地起卸前,以及相关费用和保险费。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物购买成本价格(包括货物到达中国关境进口地前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
(2)完税价格的调整项目
计入应课税品不计入应课税品
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由买方承担;
购买佣金不包括在完税价格中。
容器费用,由买方承担,视为货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由买方承担;
与生产和向中国销售货物有关的海外开发、设计和其他相关服务的费用;
应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与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
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进口货物的转售、处置或使用中获得的收入。
厂房、机械、设备及其他货物进口到后;但保修费用除外,时发生的建造、安装、装配、维护或技术援助费用
货物运输到中国进口地后,以及相关费用和保险费;
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关税及其他国内税收;
在中国境内复制进口货物支付的费用;
国内外技术培训及海外考察费用;
合格利息。
(3)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
运输和保险:
b .运输工具,作为进口货物,以自己的力量进入该国。海关审核确定完税价格时,不单独计入运输及相关费用。
c .邮寄进口的货物,邮费作为运输及相关费用和保险费。
2.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1)同一商品交易价格的计价方法。
(2)同类商品交易价格的计价方法。
(3)反向价格估值法。
(4)计算价格计价方法。
(5)合理的估价方法。审查根据客观和定量数据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估价方法。
海关采用合理估价方法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时,不得使用下列价格:
国内生产商品的国内销售价格;
替代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货物在出口市场的销售价格;
以计算价格估价方法规定以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价格;
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销售价格;
最低价格或任意虚构价格。
(2)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机器、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在出境时已向海关申报,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根据《境外修理费和物料费.公约》进行审核确定,包括报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
2.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在出境时已向海关申报,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以境外加工费,料件费,运输及相关费用和保险费.(含不报关前发生的运输费和保险费)为依据核定完税价格
包括境内提供的 原料费。
3.暂时进境货物: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的货物,按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的有关规定,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4.租赁方式进口货物
①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 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利息应当予以计入
②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 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③纳税义务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可选择按照“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的相关内容确定完税价格,或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
5.留购的进口货样
对于境内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海关审定的 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6.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由海关监管使用的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在监管年限内转让或移作他用需要补税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 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 1-申请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
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的监管年限为:①船舶、飞机:8 年;②机动车辆:6 年;③其他货物:3 年。
7.不存在成交价格的进口货物
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不存在成交价格的进口货物,由海关与纳税人进行价格磋商后,按照“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8.进口软件介质:进口载有专供数据处理设备用软件的介质,符合条件的,应当以介质本身的价值或成本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 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下列税收、费用 不计入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出口关税。
2.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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