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今年3月发布的2021年第3号公告明确要求,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然而,近期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发现,不少贷款APP仍在展示利率上对消费者耍“小聪明”,只显示看上去很低的日利率或者最低年化利率,等消费者真正贷到了款,才发现真实利率比自己想象的高很多。
央行要求日利率不应比年化利率更明显
根据央行公告,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网站、移动端应用程序、宣传海报等渠道进行营销时,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载明,也可根据需要同时展示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应比年化利率更明显。贷款年化利率可采用复利或单利方法计算。采用单利计算方法的,应说明是单利。
少数APP仍违规以日利率宣传揽客
央行的公告已经发布近两个月,然而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发现仍有一些贷款APP在用日利率宣传揽客,没有同时标注年化利率。
比如,唯品会的“唯品花.取现”申领页面只显示“最低日息费万3,60秒极速到账”;芒果TV的“芒哩.好贷”号称“申请易,放款快,利息低,日息低至0.02%”;首汽约车APP在“我的钱包”页面的“金融服务”显示“最高30万,极速借款,日息最低万2”,点击进入后,才会看到四款有年化利率显示的贷款产品;马上金融APP后下载后首次打开,页面只显示“0抵押,日息万3起,1分钟放款”。
部分贷款产品的宣传页面只标注最高贷款额度
此外,还有一些贷款产品既没有年利率,也没有日利率,只有最高贷款额度。比如,京东金条的激活页面,只显示了20万元的最高借款额度,以及“5万元免费用15天”、“借款快”、“分期还”、“利息低”等字样,没有具体利率说明,需要开通后才能看见;马上金融APP进入后,也只显示最高可申请额度,需要注册才可以看见详细信息;小米随星借也只显示“最高可借额度为300000元”,“最快1分钟放款、灵活还款“,需要登录才可以了解进一步信息。
标注单利的贷款产品很少
根据央行要求,所有贷款产品都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贷款年化利率可用复利或单利方法计算;采用单利计算方法的,应说明是单利。复利计算方法即内部收益率法,即根据借款人的借款本金、每期还款金额、贷款期数等要素,考虑复利后计算得出的年化内部收益率(IRR)。央行公告的附件称这是“计算贷款年化利率较为公允的方法。”
经过调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发现,目前大部分主流机构的贷款产品都按央行要求标注了年化利率信息,支付宝借呗、微粒贷、度小满有钱花、美团生活费等都同时展示了日利率和年利率,有的还列出了二者的转换公式。只有极少数产品的利率旁注明“单利”。比如:安逸花首页显示“年化利率最低7.2%起(单利),实施风险定价”。
同一笔贷款用复利计算的结果高于单利
单利或复利对消费者的实际利率会产生什么影响呢?央行公告中提供了两个示例,相同本金、相同期限和相同还款计划的贷款,按照IRR方法计算的结果都比单利高。
比如,某消费金融公司贷款,期限为1年,按月还款,共12期,本金为10万元。按照还款计划,借款人在借款当期一次性支付1000元服务费,并从借款后第一个月末起,每月等额偿还8833.3元,其中本金100000/12=8333.3元,分期费(按初始贷款本金的0.5%计算)100000*0.5%=500元。上述贷款以单利计算的综合年化利率约为12.80%,以IRR方法计算的综合年化利率约为13.58%。
某个人住房贷款,期限为20年,按月还款,共240期,本金为100万元,采用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按照还款计划,从借款后第一个月末起,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息6599.6元。上述贷款以单利计算的年化利率约为5%;以IRR方法计算的年化利率约为5.12%。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新宇认为,央行公告将综合资金成本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进行了明确,解决了法律实践中存在的综合资金成本的范围争议问题,为司法部门处置借贷纠纷案件提供了法规参考。同时,将IRR正式引入了监管规定中,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防止消费者在不知道真实成本的情况下被误导而申请贷款。
别被最低利率诱惑 实际获批利率往往高很多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发现,很多标注了年化利率的产品都标注的是“年化利率7.2%起”,如果你以为到手的利率就是7.2%,那很可能要大失所望。因为贷款机构会根据多方面因素评估客户的资信和风险等级,客户需要先进行申请操作,在机构审批之后,才能知道自己的最终获取额度和适用利率。客户的贷款利率不会都一样,只有最优质的的客户才能享受到最低利率。
根据记者调查,不同资质的客户在同一平台享受的贷款利率差异很大;同一个人在不同平台实际拿到的利率也可能不同;而真正享受到最低利率的客户真的很少。
比如,同样是支付宝借呗,读者王小姐的日利率为万2.5,年利率9.125%;她的朋友张先生确实日利率万4,年利率14.6%;而王小姐的微粒贷年利率为10.95%,比借呗高;张先生的微粒贷利率却是12.775%,比借呗低。
美团生活费明确标注“日利率0.02%起,年化利率7.20%起”,但消费者黄小姐最后获批的利率是日利率0.065%,年利率23.4%,是7.2%的三倍还多;李先生获批的日利率更是高达0.097%,年化利率34.92%,是7.2%的4.85倍。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有关“年利率”的投诉超过4万条,投诉内容大多为“借贷后发现年利率过高”。有投诉人反映,一些借贷平台年利率甚至超36%。
贷款产品标注利率区间会更有诚意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发现,也有一些机构的贷款产品不只展示最低利率,还会给出明确的利率范围,有了最高上限,消费者心里会比较有谱。
比如,携程APP里“借钱优选”栏目显示的几款合作机构推出的贷款产品都展示了年综合费率或年化利率的区间:万达普惠,年综合费率24%-36%;中原消费金融,年综合费率10.8%-36%;马上消费,年综合费率18%-35%;上海华瑞银行航旅贷,年化利率10.8%-23.4%;中邮消金—邮你贷,年综合费率14.04%-28.44%;中银消金,年综合费率24%-36%;振兴银行-兴一贷,年综合费率13.04%-24%。
业内人士认为,这几款产品展示的利率区间比较符合市场情况,用区间标注的方式也显然比只标明最低利率的方式对消费者更有诚意。
监管机构:警惕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
去年年底,中国银保监会曾发布《关于警惕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的风险提示》。银保监会指出,一些网络平台为获取海量客户,通过各类网络消费场景,过度营销贷款或类信用卡透支等金融产品,诱导过度消费。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合理使用借贷产品,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背后隐藏的风险或陷阱。
根据风险提示,一些机构或网络平台在宣传时,片面强调日息低、有免息期、可零息分期等优厚条件。然而,所谓“零利息”并不等于零成本,往往还有“服务费”“手续费”“逾期计费”等,此类产品息费的实际综合年化利率水平可能很高。部分营销故意模糊借贷实际成本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容易让人产生错误理解或认识。
还有一些网络平台宣称贷款手续简单,诱惑消费者点击办理,有的机构甚至给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低收入人群等过度放贷,进行暴力催收,冒充司法机关恶意催收,针对借款人亲属朋友进行催收,引发一系列家庭和社会问题。
针对这些过度借贷消费营销行为,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坚持从实际需求出发,树立量入为出的理性消费观,远离过度借贷消费营销陷阱。合理使用借贷产品,知悉借贷息费价格、期限、还款方式等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不要过度依赖借贷消费,更不要“以贷养贷”“多头借贷”。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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