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亏损合同中的会计分录吗?
今天,边肖将为大家整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亏损合同是指在履行合同义务时,成本不可避免地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对于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一般是计入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处理?
亏损合同的会计分录
1.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损失
标记部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方:存货跌价准备
未标记部分:
借:营业外支出
贷款:预计负债
产品生产后:
借入:预计负债
贷款:库存商品
2.不履行合同的违约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款:预计负债
借入:预计负债
贷款:银行存款
什么是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费用以外的各种营业外支出。比如罚款、捐款、非常损失等。因此,有必要设立一个“营业外支出”账户来核算这一部分。企业发生的一切营业外支出,均应借记本科目;期末,损益结转时,由出借人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方,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什么是库存商品?
企业应设立“库存商品”账户,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及其余额。货物验收入库时,应从‘生产成本’科目转入‘库存货物’科目;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在建工程等库存商品应按成本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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