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卖油条却加过量明矾,略阳男子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
来源丨略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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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5日上午9时,在本院三楼审判庭准时开庭审理了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梁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本院依法由三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审理此案。
合议庭先审理了公诉部分,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均无异议。再审理公益诉讼部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庭提交了悔过书。庭审后合议庭立即进行了合议并当庭宣判。
本案的审理充分发挥了司法审判及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了宪法法律权威,同时也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国家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严厉惩处了被告人明知在加工油条中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明矾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情况下,为谋取私利,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对被告人梁某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在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判决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200元。
该案的公开审理和宣判对生产、制造、销售食品的广大企业和个人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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