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的合同关系。根据合同,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将其当前或未来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子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和坏账担保服务等至少两项服务。
一、保理业务的内容
保理业务是为赊销企业设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是通过购买企业应收账款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一种金融服务或产品。
保理的一般做法是卖方企业(供应商)将应收账款卖给通常以发票表示的债务人(买方企业)给保理商,同时要求保理商提供30项及以上与此相关的服务,包括应收账款回收、销售台账管理、信用销售控制、坏账担保等。实际操作中,保理业务多种多样。如果卖方企业享有保理商提供的上述所有服务,如果只享有一项,则为全额保理。
根据保理商提供的服务不同,保理业务根据是否有融资可分为融资保理和到期保理;
根据是否有追索权或是否承担坏账损失,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根据买卖合同的买方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分为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也可以根据卖方企业是否知道买方企业因素的参与,分为开放式保理和隐藏式保理。
目前在发达国家非常流行的发票贴现业务,也是保理业务的一种。在这项业务中,卖方企业通过向保理商出售销售发票获得融资,不享受其他服务,也不需要通知买方企业。而且保理商对从卖方企业购买的应收账款有完全追索权,所以实际上是一种有追索权的隐性保理。
保理商通过承保的应收账款向卖方企业提供的融资是基于卖方企业的供货合同。这种融资方式的主要依据是市场对卖方产品的接受程度及其盈利能力,而不是其资产负债表的状况。
保理业务由于具有与传统银行产品完全不同的特点,一直被视为非银行产品。专门的保理公司或银行中相对独立的部门为卖方企业提供服务和运营。因此,保理业务中卖方企业的会计处理也不同于传统的银行贷款。
二.保理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
保理业务的一般操作流程是卖方企业先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一般卖方需要将赊销产生的合格应收账款(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出售给保理商。签订协议后,对于无追索权保理,保理商必须首先评估与卖方有业务往来的买方的信用,并为买方核实信用额度。该信用额度内的应收账款称为“已批准”应收账款。对于这部分应收账款,保理商在买方无力支付时对卖方无追索权。对于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当买方无力支付时,保理商将向卖方追索向其提供的融资。
保理一般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卖方交付货物或提供相关服务后,卖方将按通常方式向买方开具发票,但这些发票应附有转让通知(隐蔽保理除外),表明发票所代表的债权已转让给保理商,买方必须支付保理商。
卖方应在开具发票时将发票复印件发送给保理商。
保理商根据发票金额,按约定比例(最高可达90%)向卖方支付预付款,即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卖方提供融资,并扣除保理商收取的手续费。之后,保理商将负责向买方收取账款,并向卖方提供作业指导书
2.科目设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保理(科目编码1124,含成本、利息调整、逾期保理)、应收利息、固定资产、应付保理、应付员工工资、应付税金、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主营业务。
四.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
在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的卖方(卖方企业)根据无追索权保理和追索权保理的不同,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业务的会计处理:
1.有追索权的保理会计处理
(1)初始计量:保理商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应收账款凭证保理时,借款:应收账款-成本(保理[对价]项下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贷款:现金、银行存款(支付给供应商的货币资金)、贷款:应收账款-利息调整。
(2)后续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按摊余成本计量。计息日期,借方:应收利息,贷方:投资收益,调整“应收保理-利息调整”科目。
(3)处置:保理商向买方收取应收保理的货币资金时,借入:现金、银行存款(收回买方货币资金)、借款:应收保理-成本(应收保理账面价值),将“应收保理-利息调整”科目结转为零。
(4)再保理:保理商将应收保理款转让给第三方,借款: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放款:应收保理款,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2.无追索权保理的会计处理
(1)初始计量:保理商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应收账款凭证进行保理时,借款:应收账款-成本(保理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贷款:现金、银行存款(支付给供应商的货币资金)、贷款:应收账款-
利息调整。
(2)后续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按摊余成本计量。计息日,借: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并调整“应收保理款—利息调整”科目。
(3)处置:保理商向买货商收取应收保理款的货币资金时,借:现金、银行存款(收回买货商的货币资金),贷:应收保理款—成本(保理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并将“应收保理款—利息调整”科目结转为零。
(4)若买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力,保理商承担买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要作应收保理款的财产损失处理,借:营业外支出—应收保理款、借:应收保理款—利息调整,贷:应收保理款—成本。
3、折扣保理账务处理
(1)保理商接受供应商应收账款凭证按80%付给供应商货币资金时,借:应收保理款—成本(保理应收账款账面价值×80%),贷:现金、银行存款(支付供应商80%的现款)、贷:应收保理款—利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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