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最近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我们对企业所得税非应税收入的处理有些困惑。什么是不征税收入,应该如何处理?
a:别担心,我来给你详细介绍一下这些关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的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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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包括
总收入是企业以货币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获得的收入。
包括:1。销售商品收入。提供服务的收入。转让财产的收入。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版税收入。接受捐赠的收入。其他收入。
你在财务工作中有没有不知道怎么解决的问题?
(小程序已经添加到这里,请在今天的头条客户端查看)2、不征税收入的范围
1.财政拨款
指各级人民政府拨付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
技巧
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收到财政部门或者上级单位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经费申报关系拨付的财政补贴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依法征收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是指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和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程序批准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2)政府资金
指企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代表政府收取的专项财政资金。温馨提示: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上缴财政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指企业取得的,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资金。
技巧1
财政资金是指企业从政府和有关部门获得的财政补贴、补贴、贷款利息补贴等专项财政资金。包括直接减征或者免征的增值税,以及立即征退、先征后退的各类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
技巧2
企业取得的各种财政资金,除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偿还本金外,应当计入企业当年总收入。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作为投资者对企业进行直接投资,并按照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行为。
技巧3
企业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取得的应当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资金,可以视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指定专项资金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者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者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资金和资金支出分别核算。
企业将符合上述要求的财政性资金用于免税收入处理,在5年(60个月)内未支出且未归还财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拨付资金的,应在取得资金的第六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总额;
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扣除用于支出的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资产的计算折旧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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