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何)11月16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公证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涉及居民房产继承、赠与、遗赠公证的估价方法,由单一的按标的金额比例估价改为按房产面积与标的金额比例两种估价方法,申请人从低者中选择。根据该房产受益建筑面积估价,公证服务价格上限为太原市每平方米45元,其他区市每平方米35元。如果按照目标金额的比例计算价格,第一档的最高费率将从1%降低到0.5%,后续档的费率将逐渐降低。单个住宅物业的继承、赠与、遗赠公证服务总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8000元。
部分公证服务价格有所下降,主要包括:证明商业合同(协议)、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等公证服务第一最高费率由0.25%降至0.2%;证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最高限价由每份400元降低至3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按照商事合同(协议)的价格标准减半收取价款;证明遗嘱的最高限价从每件1000元降低到600元;文件和与自然人有关的文件以及与涉外公证服务的最高限价从每件200元降至150元。
(编辑:林莉)
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本文地址:https://www.230890.com/zhan/1099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