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存违法收购股权等问题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连开8张罚单

海报新闻记者 于明效 上海报道

海报新闻记者 于明效 上海报道

阿里巴巴因存在收购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新设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等违法问题,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其连续开出8张罚单,总金额400万。

阿里与腾讯收购永杨安风(北京)科技股权案

2013年8月29日,交易各方签署协议,阿里网络收购目标公司28%的股权,腾讯在已持有目标公司10%股权的基础上,收购目标公司4%的股权。交易前,张勇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目标公司47%的股权,实施单独控制。交易后,张勇及其一致行动人、阿里网络、腾讯分别持有目标公司34.72%、28%、14%的股权,实施共同控制。2014年1月15日,目标公司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在此之前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8月12日对该案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

2021年11月15日,基于上述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分别给予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腾讯控股有限公司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阿里巴巴收购高德软件股权案

2014年4月11日,阿里投资与其全资子公司Ali ET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和高德签署《合并协议》,以70.37亿元收购高德100%股权,并取得单独控制权。2014年7月17日,高德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该交易系股权收购,阿里投资收购高德100%股权,并取得单独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4月12日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收购高德软件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3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给予阿里投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阿里巴巴收购魅族科技股权案

2015年2月,阿里投资、黄秀章等签署《投资协议》,阿里投资收购魅族科技29.34%股权。2015年2月16日,魅族科技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在此之前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2021年8月1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收购魅族科技有限公司(MEIZU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5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给予阿里投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苏宁与阿里设立合营企业重庆猫宁电商案

2016年10月18日,南京苏宁易购与阿里网络签署《关于设立重庆猫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协议》,设立合营企业猫宁电商,南京苏宁易购持股51%,阿里网络持股49%, 双方共同控制合营企业。2016年11月30日,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

在此之前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2021年3月1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苏宁易购集团南京苏宁易购投资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重庆猫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3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分别给予南京苏宁易购和阿里网络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阿里旅行与万豪国际新设企业合并经营案

2017年7月18日,为与阿里旅行合资经营之目的,万豪国际控股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Travel Ease International(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合营企业)。2017年8月1日,交易各方签署协议,阿里旅行与万豪国际控股分别持有合营企业的股权,实施共同控制,同日集中实施完成。合营企业主要业务是在阿里旅行平台上运营和管理万豪酒店门店。

在此之前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2021年8月1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旅行控股有限公司与万豪国际控股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8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于上述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分别给予阿里旅行、万豪国际控股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阿里投资收购大搜车控股股权案

2017年10月19日,大搜车、阿里投资等签署交易协议,阿里投资收购大搜车27.1%优先股股权。2017年10月26日,大搜车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在此之前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2021年8月1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收购大搜车控股有限公司(Souche Holdings Ltd)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7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给予阿里投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阿里巴巴收购深圳回收宝科技股权案

2018年9月4日,阿里网络、回收宝等签署《股权购买协议》《增资协议》《股东协议》,阿里网络取得回收宝20%股权。2018年9月7日,回收宝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在此之前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2021年8月1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回收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6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给予阿里网络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阿里健康收购贵州一树连锁药业股权案

2018年8月17日,阿里健康、贵州一树等签署《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协议》,阿里健康取得贵州一树25%股权。2018年9月29日,贵州一树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在此之前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2021年8月1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收购贵州一树连锁药业有限公司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6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给予阿里健康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阿里中国收购壹玖壹玖酒类平台股权案

2018年10月18日,阿里中国、壹玖壹玖等签署交易协议,阿里中国收购壹玖壹玖28.57%股权。2019年2月11日,壹玖壹玖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在此之前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2021年8月12日对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中国)收购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玖壹玖)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7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给予阿里中国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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