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迪
编辑/孙月
反垄断再下重锤。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4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这些案件均为过去应当申报但未申报的交易,涉及企业广泛,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滴滴等多家知名互联网巨头。其中,涉案最多的是腾讯系企业共涉案13起,阿里系则共涉12起。不少起案件为当时备受关注的收购案,典型的案件如阿里收购高德、腾讯收购转转。
该处罚决定公布后,在网络上引发讨论。不少网友认为,对于这些互联网巨头企业们来说,50万元的处罚金额太小,威慑不够。
对此,多名律师告诉AI财经社,50万元已经是法律规定的顶格罚款。“50万元针对的是程序不规范问题。”江苏法之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庄志明对AI财经社解释,该处罚只是因为“未申报”,如果触犯《反垄断法》其他条款,则根据其他条款处罚。
“比如,‘二选一’垄断案件曾经罚款近200亿元。”庄志明说。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对此次43起案件在处以50万元的罚款同时,均提及“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这意味着涉案的互联网巨头们没有被要求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从这个角度说,50万元罚款没必要大惊小怪。”有分析人士认为。
2020年以来,监管部门强化反垄断调查,对平台型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效规范。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在国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依据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4月公布的处罚结果,阿里巴巴因为“二选一”违反《反垄断法》被罚182.28亿元。
2021年,反垄断调查力度升级。腾讯、百度、美团、京东、滴滴等知名互联网巨头均受到审查被处罚。2021年也被网友称为“互联网反垄断元年”。
处罚额度拟提升至300万
现行反垄断法自2008年执行以来,已经过去了13年。期间,国内互联网数字经济飞速发展,也给原有的法律制度、执法体系带来挑战。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孙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行反垄断法中,存在相关制度规定较为原则、对部分垄断行为处罚力度不够、执法体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等问题,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在和将来的需要。
此前,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草案,此次反垄断法修订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针对43起经营者集中行为的行政处罚,按照现行法最高只罚50万元,但草案加大了相应处罚力度,拟调整为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0%以下的罚款;即便不具有竞争损害效果,也可处500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占领对AI财经社表示,修正草案对经营者集中方面,增加了处罚额度,即便是不具备排除竞争效果的,最高罚款也有50万元调整为300万元。
受访者供图
另一名来自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董毅智补充称,草案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对于违法行为,增加了个人可能承担的责任。“对于达成垄断协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可处以10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草案还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将载入信用记录,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给予信用惩戒。同时,拟增加对于垄断行为本身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目前,我国刑法尚未针对经营者的垄断行为规定相应的刑事责任。
历经近二十年的高速发展,互联网巨头已经涉足各行各业,渗入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利用数据、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设立障碍,已经严重危害市场公平和健康。 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已经释放出了明确信号:重点关注平台企业利用支配地位损害竞争的行为。
多名律师对AI财经社表示,反垄断是手段不是目的,反垄断法在修改、国家反垄断局近期设立,都表明国家高度重视反垄断工作,以后排斥竞争的垄断“霸主型”企业日子不好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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