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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值多少“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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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云南瑞丽市一女游客摔坏30万手镯后,10月3日,一名游客在云南腾冲市购玉时再次滑倒,摔坏了一个价值28万元的玉坠。最终,经过协商,游客赔偿该店3000元解决了此事。这件事一经传开,就引起了广泛关注。10月4日,腾冲市政府新闻办针对该事件发布回应称,吊坠只是在抛光面上轻微划伤,不影响吊坠整体质量。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6月份“手滑”事故的处理结果。据悉,被游客摔坏的玉镯经第三方鉴定部门估价为18万元,店家同意女游客支付17万元了结此事,但女游客只能拿出1万元。由于差距过大,经警方调解后双方仍未达成赔偿协议,后续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这次游客丢失了价值28万元的玉坠,解决这个问题只损失了3000元。也在云南,也是高价玉器。为什么会有这样不同的结果?
俗话说“金玉无价”,但既然是作为商品出售,玉的材料来源和加工成本也不是不可估量的,应该有一个指导价。同样,玉器损害赔偿不能处于“无价”状态,赔偿标准也不能模糊,否则,肯定会损害赔偿的公正性,损害消费者乃至经营者的权益。云南两起顾客砸玉器事件的结果差距很大,让人疑惑。经过多次“高价卖、低价付”的事件后,广大市民对翡翠的真实价格产生了好奇。工商部门能否以此为契机,规范整顿玉石市场价格和玉石损害赔偿标准?毕竟大众还是希望能够“清楚地了解”一些市场指导价不明确、销售规范较弱的商品的消费情况。
笔者认为,翡翠损害赔偿可以“明码标价”,即由物价、工商、市场监管、消费者协会、珠宝玉石协会等单位共同制定翡翠销售和翡翠损害赔偿细则,明确经营者的翡翠包装保护、现场安全保障、审判风险警示等义务。明确相关义务不到位的经营者的责任比例,明确消费者在购买、试用玉石产品以及玉石产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缺失”行为的责任。这样,一旦发生意外损害事件,就可以按照赔偿标准进行处置,处置过程会更加公开透明,处置效率会更高,结果也会更加公平公正。
购物,尤其是当地土特产和纪念品,是旅游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业中可能出现的价格欺诈不仅仅是导游的强迫购物、餐馆的强迫消费等。比如景区玉石店卖的几十万或几十万的珠宝玉器价格是否有名堂,是否漫天要价,关系到景区形象,也应该是政府部门管控的重要目标。云南省作为旅游大省,必须加强旅游购物环节管理,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美丽的山水吸引着全国各地的游客,但如果购物环境不美,游客难免会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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