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容止的二哥想当面向受害者家属道歉(老容止案件细节逃脱)
9月9日,老容止案在江西南昌迎来一审判决。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老容止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决定执行死刑。杜南记者获得的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老容止因民事赔偿被害人陆忠明家属被判民事赔偿4.8万余元,而老容止被捕前的剩余银行卡为3.35万元,于2020年被依法冻结。
根据杜南此前的报告,1996年至1999年,被告人老容止与法紫英有关系(另案判决)。1996年至1999年,两人合谋分工,在南昌、合肥两地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等4起案件。事发后,老容止用“雪莉”等化名潜逃。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2020年12月21日,该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杜南记者从该案一审判决中了解到,根据多名证人的证言,“老容止逃到厦门后,靠打工、与男性发生性关系后索要财物、寻求赡养或由男性提供经济支持等方式生活,日常消费高,产生了依靠男性生活的想法。”判决书显示,一审中,被告人老容止对上述证据没有异议。
本案被害人之一,合肥木匠的妻子朱女士,此前通过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共计135万。
8个月后的9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老容止等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抢夺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已经构成绑架罪。老志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他应该根据他参与的所有罪行受到惩罚。老智被绳之以法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在常州被绑架的事实,这是口供。老志故意杀了五个人;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有入室盗窃情节;绑架致1人死亡,索要赎金7万余元。犯罪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意极其深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其巨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依法惩处。虽然有坦白情节,但还不足以从轻处罚。老志犯了数罪,应当依法惩处。故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老容止向法院提起上诉。
杜南记者获得的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被告人老容止民事赔偿被害人陆忠明家属4.8万余元,其银行卡及被捕前的3.35万元于2020年被公安机关冻结。
对于法院的判决,朱大红的律师告诉南方记者,“佘老容止没有可执行的财产。”虽然委托人朱大红无奈,但她还是决定接受这个结果,不再上诉。
"她(朱大红)还在做清洁工作."刘敬杰说,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他在宣判后向法院提交了朱大红的司法协助申请。
作者:江西南昌南方记者黄赤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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