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费用需要核算什么?营业外支出的罚款需要提高吗?营业外支出和罚款不一定需要通过纳税调整来增加。一般需要通过纳税调整增加的项目主要包括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项目,以及企业已经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等。更多详情,请看下面的分析和介绍。
企业日常经营中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比如会发生一些主营业务以外的支出,这些支出大部分都计入了营业外支出的核算。相关的会计处理有哪些?
营业外支出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因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损坏报废的固定资产净亏损)
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出(资产库存净损失)
库存(外部捐赠,成本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对外捐赠视同销售=计税价格或公允价格或市场价格税率)
银行存款等。(支付罚款、违约金等。)
期末:
借:今年盈利
贷方:营业外支出
什么是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费用和其他业务费用以外的各种营业外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捐赠和非常损失。
“营业外支出”科目属于损益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全部营业外支出并借记。同时,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支出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结转损益时,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的余额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什么是本年利润?
本科目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
年末年度收支相抵后结算的本年实现净利润,应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今年盈利
贷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例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这个账户结转后应该没有余额。本科目平时不结转,年末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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