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信息表是会计核算中常见的问题。开具红字发票前,应将红字信息表报送税务机关。发票一直备受会计人员的关注,这也是他们必须掌握的重点内容。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什么情况下应该出具红字信息表做一个相关的介绍,让我们通过会计网了解一下!
开具红字信息表包括哪些情况?
需要出具红字信息表的情况有三种:
1.采购人认证一致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终止应税服务,但不满足发票作废条件,或因部分退回销售、销售折扣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2.买方取得的专用发票不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或抵扣不能退回。
3.卖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未交付买方,买方未使用该发票申报抵扣并退回发票及抵扣。
上述第一、二种情况,买受人申请出具红字信息表,第三种情况,出卖人申请出具红字信息表。
红字信息表能否开具清单?
答:开具红字发票不需要开具清单。只需在发票列表中选择第一个明细的商品名称。税额和税额与发票相同。通常,税收只取决于金额。
因此,对于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开具红字发票,应根据销售的货物、服务和劳务如实填写《信息表》中“开具红字发票的内容”一栏。由于目前新的增值税发票系统不支持带清单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退回清单开具的正发票,开票系统开具红字发票时,卖方不能开具红字清单。
买受人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书,出卖人以买受人提供的通知书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证据。
购买方红字信息表开错了怎么办?
答:如果买家红字信息单有误,可以及时作废。
1.信息单开具不正确,负面发票开具正确。如果负面发票与信息表不对应,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信息表更正,将错误的信息表编号更正为正确的编号,以便企业进行正常申报。
2.红字信息表上传成功,发现错误,需要修改或撤销。对于错误的信息表,如果没有上传,可以直接在计费系统中作废;如果上传成功,则不能修改或撤销。您应携带《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和《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纸质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申请信息表注销。
3.负面发票开具不正确,但不能再作废。负面发票有误,不能再申请红字发票,应作废,及时开具正确发票;错开的阴性发票不能再作废的,应当说明情况,并向税务机关提出意见。
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本文地址:https://www.230890.com/zhan/114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