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目前我国汽油和柴油的消费税在油价中所占的比重比较高。目前汽油消费税1.52元/升,柴油和燃料油消费税1.2元/升。目前市场上92#汽油零售价为6.60元/升,消费税占比23%。0#汽油零售价6.20元/升,消费税占19%。
在这种形势下,要求降低汽柴油消费税,及时将征收环节向后推,将成品油消费税改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的呼声越来越高。另外,目前我国成品油消费税是在生产过程中征收的。这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弊端,比如给了一些不法分子逃税的机会,影响了国家税收。因此,建议成品油消费税由生产环节向终端环节调整。
目前,我国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的税种有7个: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我国消费税政策和管理存在税收范围固定、征收环节局限于前端环节、税率结构单一、价内征收导致不透明、中央税收导致地方政府监管动力不足等不足。成品油税费改革以来,虽然有积极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可能会影响成品油市场秩序。
成品油税费改革以来,在建立规范的税费制度和完善的价格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成品油消费税是在生产过程中征收的,给一些不规范行为提供了避税的机会,影响了国家税收,影响了成品油市场秩序。
成品油消费税作为调节消费、控制高消费、节约资源、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税种,近年来一直是“两会”代表们热议的话题。全国两会期间,石化行业代表就我国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提出相关建议。
中国成品油消费税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制度最早始于199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此后经历了数次重大改革。2006年,我国扩大成品油消费税,征税范围从2个税目扩大到7个税目。2009年进行成品油税改革,取消养路费,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2014年底至2015年,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三次上调,取消含铅和无铅汽油的划分。我国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在短时间内上调过快。
我国现行成品油消费税的缺陷
征税范围固定,税目有待进一步完善;采集环节仅限于前端环节,影响效用;单一税率结构影响消费税的功能;价格采集造成不透明,不利于消费者引导;地方政府属于中央税收,缺乏监督权。
成品油消费税属于中央税收,地方政府无法参与税收分配,导致地方政府在消费引导和维护建设方面缺乏主动性,地方政府监管力度不足。由于消费领域缺乏税收优惠和政府监管主动性,部分地方炼厂采用“换票”方式偷税漏税,造成中央税收严重流失,“黑油”“无票油”流向非法加油车和流动加油黑窝点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我国成品油市场的健康发展,严重扰乱了国民经济秩序。
2009年成品油消费税实施以来,成效有目共睹:一是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油价基本接轨,解决了成品油和原油价格倒挂、价格偏离t
成绩有目共睹,但缺点也很明显。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调价周期长等原因,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滞后,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同时也增加了中间商投机的机会;二是成品油消费税在生产过程中征收,增加了生产企业的资金占用和利息支出,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成品油消费税政策不足带来的影响:第一,成品油消费税属于价格内税,属于中央税收。地方政府可能缺乏监管积极性,容易滋生换票换票行为,为偷税漏税提供空间,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影响炼化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减少地方财政收入,不利于地方建设发展。
但成品油消费税由“隐性”改为“显性”后,短期内消费者可能会有所抱怨。同时,目前我国民营加油站数量众多,资质和管理水平各不相同。因此,有必要加强税收监管。另外,在变更征收方式的前期,需要增加相关设施的投入,可能会增加征收成本。
将成品油消费税从生产环节调整到终端环节,可以让消费者更清楚自己的钱主要支付什么。在节能减排的大环境下,更有利于提高人们的节能环保意识。通过零售终端征收消费税,生产企业逃避消费税的税基将不复存在。调和油、走私油等。将不再因为消费税而有巨大的利润空间,这有利于打击走私,规范调和油市场,提高市场上的油品质量,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成品油消费税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承担,中央企业缴纳的中央税收减少,但缴纳的税收总额不减少。有助于提升地方对成品油消费税监管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完善成品油消费税制度,为解决成品油市场票改、换票问题提供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同时也为炼油企业创造了更加公平公正的竞争营商环境,使中央企业和地方炼油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规范经营,自觉增强竞争力,有利于我国炼油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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