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只是想找一份普通的工作,没想到因为工作负债累累。
11月22日,自称是新中国人寿前员工的举报者(601336。SH)告诉红星资本局,他们在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国人寿未央公司”)Xi安未央分公司任职期间,公司以购买的保险产品数量、发展相关客户数量作为录用、转正、晋升的考核标准,以物质奖励、晋升、加薪为由“诱导”自己购买自保部件。
在这些前员工中,有人购买了26份自保产品,有人透支信用卡购买自保产品,被暴力催收。目前因未续缴保费,其保险合同已被废止,已缴保费无法退还。红星资本局了解到,新中国人寿前员工谢华(化名)以新中国人寿Xi安未央分公司“涉嫌欺诈”为由将他告上法庭,近日开庭审理。
此前,不少地方的银行保险监管部门曾发文要求,保险机构不得将购买保险产品作为销售人员进入公司、转正或晋升的条件,也不得允许自保部分和互保部分参与任何形式的绩效考核和业务竞争。
针对此事,红星资本局多次约谈新中国人寿。截至发稿时,新中国人寿未给出具体回复。
新中国人寿资料图根据IC照片
应聘行政管理岗位最终成销售
转正需完成保单且无底薪
新中国人寿前员工谢华告诉红星资本局,2015年2月,他在朋友的介绍下,到新中国人寿未央公司求职。“当时他们公司招聘的岗位包括行政、管理、销售等。听说工资不错。”
和谢华一样的求职者是刘祥福(化名)。“当时在培训机构工作,听说新中国人寿待遇不错。”
他们申请的职位是行政和管理。进入公司后,他们接受了为期7天的培训。据说前三天的培训主要围绕“保险行业好”、“全是关于保险公司的好收入和待遇,月入高达百万”,最后四天主要围绕“如何推广保险”等。
培训结束后,公司通知,无论应聘什么岗位,新员工进入试用期后都需要完成4500元的保单,如果想成为正式员工,需要先完成6000元的保单费,正式员工之前没有工资。
为了成为全职员工,谢华设立了信用卡,购买了总计9000元的三险,并与公司签订了《保险代理人合同》的复印件。刘祥福还用信用卡为自己和妻儿一共买了三险,花费了6000多元。谢华说:“当时我们很纳闷,为什么不签《劳动合同》,为什么不明确我的专业岗位,但是公司说这个行业没有劳动合同。”
签约《保险代理人合同》后,谢华拿到了工作证,成为公司正式员工。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一名公司业务员,但转正后仍然没有基本工资,每个月至少需要完成一次保单的绩效考核,如果完成不了,就没有工资。
图片由新中国人寿工作许可证受访者提供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在社交平台上,有网友分享了类似的求职经历。此外,据2020年6月陕西都市快报报道,新中国人寿以其他公司名义招聘,并“诱骗”了不少应聘文员的求职者成为新中国人寿的业务业务员。新中国人寿人事经理李女士说:“因为你以新中国人寿的名义招人,大家就觉得你是在招人卖保险,这只是一种技能。”
城市快报报道截图
“坑”完亲朋仍难完成考核
领导“建议:自己买公司的保险
成为正式员工后,谢华发现新中国人寿
“每个岗位都会对应购买和开发相应产品的数量。职位越高,工资越好。”据谢华说,北京有一个超级导演,他位于塔尖上,月薪100万元,但这样的人很少。
为了赚更多的钱,谢华开始疯狂地“签单”,最终被提升为导演。他鼓励身边的亲戚朋友买保险。“很多朋友都是为了我才买的,其实根本不需要。”谢华承认,他把许多人推入了这个“坑”。“我爸妈的几个保险根本没用,几个朋友买的。
买的根本就不合适。”
即便如此,由于每月的考核量太大,他仍然难以完成。这时,上级领导给他提出了“建议”——自己买公司的保险。
办11张信用卡买17件自保件
保单还是违规的
谢华没有钱,于是他办理了几张信用卡,为亲属购买各种保险。根据其统计,在一年的时间里,他共计办了11张信用卡,购买了公司的17份自保件,涉及险种包括“健康福星增额(2014)重大疾病保险”“附加个人(2014)意外伤害保险”等。
17份自保件 受访者供图
谢华后来才了解到,在其下单的17份自保件中存在诸多违规问题。
2018年10月,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银保监保罚决字〔2018〕1号》显示,中国银保监会查实新华人寿存在欺骗投保人、编制提供虚假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等行为。
处罚决定书指出,新华保险市场部制作的《健康福星增额(2014)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培训课程》培训课件含有夸大保险责任的表述,新华保险却将之挂于内网,供公司内外勤及销售人员使用,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期间,新华保险累计销售该保险保单98260件,涉及保费3.3亿元。
“这个保单就是欺骗我们投保人。”谢华称。
此外,刘香富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也购买了自保件26份,透支信用卡6万多元。
对此,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三明向红星资本局分析称,采用欺骗的手段让应聘者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并购买保险违反了合同法,可以起诉撤销合同。
欠债20多万遭受暴力催收
诉至法院维权
2016年,谢华和刘香富相继离职。不过,由于两人购买的自保件有效期为10至30年,他们每年还需要缴纳保单费用。
“如果到期不缴纳,就会自动退保,你的损失会更大。”谢华称,从2015年至2020年,他通过刷信用卡和银行卡进行缴费,但由于疫情收入减少,信用卡欠债太多而被银行拉进黑名单,致使自己无力缴纳保险,最终退保15份,亏损5万元。
与此同时,因产生的滞纳金、手续费等,他欠银行20多万。
由于还不上钱,再加上离职后收入减少,谢华每天都会接到各种催款电话。“他们甚至到我父母家、孩子就读的学校等地催收并进行恐吓等。”而他的手机只要一开机,就会有各种催收的短信、电话,手机甚至会因此死机。
刘香富的26份自保件也退保了6件,由于欠债6万多,他还被招商银行信用卡的法务部送进过派出所。
不过,红星资本局注意到,2016年9月,原保监会就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第四条指出,“保险公司不得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支付具有现金价值的人身保险保费以及对保单贷款进行还款。”
这也意味着,新华保险未央公司违反了上述规定,让谢华使用信用卡缴纳保单。
对于谢华和刘香富所反映的情况,红星资本局多次联系新华保险,但截至发稿时,新华保险并未给予具体回复。
谢华提供给红星资本局的一份录音中,新华保险未央公司给出了一个解释。新华保险未央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称,当时谢华是以在职人员的身份购买了自保件,投保的流程和规程都是其本人的意愿,退保的时间也很久了,其诉求公司不支持。“如果有异议,建议通过行业协会或者法律途径走仲裁。”
至于该公司是否涉嫌诱导销售员买自保件、是否是销售员本人本意下单等关键性问题,该工作人员未给予明确说法。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谢华等人从2019年开始,向宝鸡银保监局、陕西银保监局、中国银保监会等投诉新华保险未央公司,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定双方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无效并返还保费,同时给予一定的赔偿。
截至目前,银保监部门正在调查,法院进行了审理但尚未宣判结果。
一审民事裁定书 受访者供图
半年减少17万人
“监管新政”冲击保险行业
针对“新人一入职保险公司就变成公司客户”问题,红星资本局采访了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董登新表示,为了冲业绩,自保件和互保件会出现大量即保即退、即保即借和循环投保现象,导致保费收入虚增,数据失真且损害被保险人利益。同时,也会创造恶意操作、全额退保的机会,给保险公司带来损失与风险,危害行业发展。
监管部门早已注意到这一现象,2021年4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人身保险市场乱象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数据真实性是治理重点之一,包括是否存在强迫从业人员购买保险、通过即买即卖、即买即借、循环投保虚增保费并套取费用。
2021年9、10月,北京银监局和重庆银监局分别发文要求,保险机构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销售人员入司、转正或晋级的条件;不得允许自保件和互保件参与任何形式的业绩考核和业务竞赛。
在此背景之下,保险行业的业务也受到冲击。
据券商中国报道,五大寿险人力缩减规模普遍超10万人。截至2021年上半年,中国人寿人力规模达115万人,较去年末减少23万人;平安寿险为87.8万人,减少15万人;太保寿险为64.1万人,减少13万人;人保寿险为24.9万人,减少17万人。
而新华保险2021年半年报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新华人寿的个险代理人规模人力为44.1万人,同比减少16.2%;较2020年12月末的60.6万人减少16.5万人。
新华保险2020年报
新华保险2021年半年报
此外,新华保险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个险渠道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为130.60亿元,同比下降4.3%;长期险首年期保费收入123.63亿元,同比下降5.3%。同时,前三季度新华保险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费同比下滑35.1%,单三季度同比降幅超过50%。
新华保险副总裁李源还曾在2021年中期业绩发布会上特别提出,该公司会按照监管要求,主动清虚人力,挤干水分,实现“真人真保费真价格”。
红星新闻记者 李伟铭 李晨
编辑 陶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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