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五部门联合发布《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母婴家庭母乳喂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
根据方案,为保障哺乳期女职工权益,用人单位应认真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保障女职工享受产假和产假,合理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哺乳时间。
对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工作时间内为其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每天增加哺乳时间一小时,哺乳时间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用人单位不得因哺乳降低女职工工资福利、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徐鹏航)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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