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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房地产商破产,购房人想要回购房款肯定不可能,即使要回估计也是部分甚至于要不回购房款。
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的条件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你所主张的要回购房款属于债权关系,而且一般属于普通债券,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作为普通债权,很难获得全额清偿,甚至于很多时候清偿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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