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外捐赠物资时,应按“营业外支出”、“库存商品”等会计科目核算。对应的会计分录应该如何编制?
企业对外捐赠物资会计分录
一、非货币资金对外捐赠(视同销售,以库存商品为例):
借:非营业费用-捐赠费用
贷款: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二、对外捐赠的货币资金:
借:非营业费用-捐赠费用
贷款: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三.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今年盈利
贷方:营业外支出
以非货币资金对外捐赠的计价
1、按捐赠人同类商品的平均售价;
2.按照其他纳税人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定价;
3.定价以组成计税价值为基础,公式为:组成计税价值=成本 (1成本利润率)。
营业外支出是什么?
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日常活动不直接相关的各种损失,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捐赠费用、存货损失(经批准计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罚款(行政罚款、税务罚款、其他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债务重组损失等。营业费用属于损益科目。关注材料及包装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及包装租赁等收入。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损益类科目是什么?
损益科目是会计科目的一种,为“本年利润”的核算服务,具体包括收入科目和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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