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因无力解决食宿亦无亲友投靠,又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可向救助站救助,向救助站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姓名等基本情况并将随身携带物品在救助站登记,并提出求助需求。
什么是救助站
救助站是指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站。全国共有救助机构2031个,其中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有261个,全国救助机构床位近10万张。
救助站救助对象
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救助站可以为受助对象提供哪些需要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1号)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救助站的救助条件
《救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中明确救助站救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1、自身无力解决食宿;2、无亲友投靠;3、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4、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同时规定,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属于救助对象,这就排除了以流浪为生活方式、以乞讨为生财之道、好逸恶劳的人员。
救助站不救助哪些人
求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救助站不予提供救助,并告知理由:1、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救助条件;2、拒不提供个人情况;3、进站前患有危重病、精神病、传染病、求助人身上有明显损伤,但本人拒绝说明。
救助期限是多少天
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
救助站把人送回家后要收费吗
救助站把人送回家不收费。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十条 救助站不得向受助人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受助人员从事生产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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