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到孩子的妈妈|封面人物

见不到孩子的妈妈 | 封面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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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了一个两岁的孩子和他在一个城市的母亲。可是,妈妈想给孩子做饭,给孩子洗澡,给孩子讲睡前故事,结果却比上天堂还难。这不是人间悲剧吗?这不仅是母亲的悲剧,也是这个孩子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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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 聂阳欣 发自广州
实习记者 余子奕 江豫
编辑 / 周建平 rwzkjpz@163.com
李萍在她志愿打理的社交网络群账号上收到了一封私信,来自甘肃省天水市的女性范彩云,信上说她的孩子出生14小时后被已分居的丈夫强行从病房带走,目前已有10天,对方要求退还彩礼费才还回孩子。她几次报警,派出所认定为家庭纠纷。
很多时候,李萍看到这些私信会产生无力感,这只是一个由境况相同的见不到孩子的妈妈们自发组成的群——她们的孩子被男方家庭抢夺、藏匿,难以相见,每个妈妈都有各自的官司要打、都有各自的苦难要咽,她们互相鼓励、为彼此发声,但很难提供实际的帮助。
可是,“14个小时”,李萍感到愤怒。她把范彩云拉入群聊,教她怎么在微博上发帖,私信请微博大V转发。群里的妈妈也帮忙转发、评论。这篇帖子2021年10月8日发出,随即引起多家媒体关注,6天后,在当地司法所、派出所等多部门调解下,孩子回到范彩云身边。
徐敏是群聊里的一位妈妈。她在孩子两岁时拿到抚养权,男方却多次抢夺孩子,最长的一次藏匿了20个月。徐敏去法院申请抚养权强制执行,一位接待人员对她说:“争什么?你还年轻,30岁,你还能生,找个人生吧。”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张荆律师的团队长期关注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现象,团队分析了中国裁判文书网2007年至2020年10月间的749个涉及“抚养权”、“探视权”的案例,其中有抢夺藏匿子女行为的案例有95宗,占比12.68%。考虑到部分判决裁定出于保护隐私的需要没有公开或法院没有将这一情况记录在内,以及没有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例,抢夺藏匿子女行为实际上要比统计数量多。
在有抢夺藏匿子女行为的案件中,男性实施的占比达63.15%,女性为36.84%。数量众多的女性,曾经经历或正在经历与范彩云、徐敏相似的遭遇。从这些妈妈的困境里,可以看到她们关于生育和婚恋的想法如何形成,她们以及身边人的观念在他们的遭遇中如何发生作用。我们还能从她们应对困境的故事中,看到社会观念及相关法律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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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抚养权
第一次看到李萍自述的人会感到些许吃惊,她在北京工作了十几年,是IT行业的软件测试工程师,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却依然对见不到孩子的境况束手无策。
李萍是“80后”,上学的时候,家里和学校严防早恋,上班后工作忙碌,平时的爱好是去奥林匹克公园跑步。她觉得单身很好,“只要有能力就可以不结婚。”她一直在外企工作到34岁,因为很多同龄的女性同事都未婚,她也不怎么着急。
34岁后,她换到一家国企,婚恋的压力立刻迫近,“国企里三十多岁的差不多都结婚了,我就显得比较异类了。”另一个现实情况是,身边的人都告诉她,过了35岁再不生小孩就是高龄产妇,她想要有一个孩子。
李萍在相亲平台上注册账号,认识了男子熊某。熊自称也是IT行业的技术工,不抽烟喝酒,无不良癖好,还与她是湖南老乡。李萍觉得熊某各方面都不错,除了有些“欲擒故纵”的作态,“你联系他,他才会联系你,不太主动关心。”
事后回头看,李萍觉得熊某是为了生孩子才跟她在一起。
熊某有一个结婚十年的前妻,因为前妻不孕而离婚。他向李萍表达过不结婚的意愿,李萍当时没多想,猜测他只是对婚姻有阴影,“前妻即使不孕,还跟前妻在一起十年,是个重情义的人。”
怀孕后,在李萍的坚持下,他们还是领证了。但熊某从未与前妻断绝联系,甚至一直共同经营一间法人为其前妻的公司,熊某既是技术员又是财务,身兼数职。李萍得知这些已经是生下孩子后的事。
2016年10月,女儿出生,李萍患上痔疮、腰椎侧弯、妊娠糖尿病等产后并发症,疼痛和焦虑还使得她母乳不足。她请求熊某照看孩子,熊某要求她给出一份确定不再继续抚养孩子的协议,被她拒绝。11月,熊某的母亲来北京帮忙照顾孩子,40天后,以“赶在元旦之前给孩子上户口可以在村里分红”为由将孩子带回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老家,再也没有带回来。
与此同时,李萍发现熊某与前妻的关系,并陷入抑郁。原公司看重绩效,她怀孕时的工资缩减不少,生产后一年的哺乳期内也得不到晋升,“生一个孩子要损失两年职场黄金时段。”然而,同事们天天在社交平台上晒娃,她连女儿的一张照片都得不到。
因为抑郁症无法工作,她于2017年4月底从公司辞职,搬进弟弟在北京的房子,由母亲和弟弟照顾。她过意不去,一度轻生,弟弟请熊某来劝导。李萍至今留着当天的录音,熊某对她说:“你不要闹,有什么事情不要让人知道,你要不想好好地活,你就悄悄地死。”
孩子没回北京,由奶奶在长沙的农村抚养。2019年3月,李萍逐渐振作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女儿。熊某得知后,向李萍提起了离婚。李萍不同意,这不是她最好的离婚“时机”——生病几年,没有工作,没有与孩子共同生活,她没有争取抚养权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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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李萍在熊某父母家探望女儿 图/受访者提供
此后,熊某一家不让她接近孩子。李萍找去村里,孩子的奶奶用粪水浇在她家人的车上,以示驱逐,她随即报警留证。因为长时间看不到孩子,2020年,李萍起诉离婚。在庭前调解中,法官说孩子很可能会判给男方,李萍撤诉。
2021年上半年,熊某提起离婚诉讼,在7月8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下达的判决书中,孩子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判决书写到:“被告(李萍)在长沙没有购买房屋,不具有稳定的住所,且经济收入较低,需要同时兼顾工作和小孩,不利于小孩今后的学习生活。”
李萍不服,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于9月22日开庭,她还在等待审判结果。
李萍今年41岁了,很难再生育子女,另一个她坚持争取抚养权的理由是,她认为熊某没有好好照顾孩子,一审判决书也提到:“原告(熊某)的不利条件是其工作单位在北京,不能经常陪伴孩子,直接抚养孩子的原告父母,年过七旬,且生活在乡村,生活学习条件一般。”
李萍辗转找到女儿就读的幼儿园,在幼儿园的公众号上翻找孩子的照片,在她外出活动时远远地看一眼。幼儿园老师被熊某警告过几次后,不再收李萍给孩子的东西,也不让李萍进班级。上周李萍找到一张孩子的照片,别的小朋友穿着簇新的羽绒服,她的女儿外面穿一件宽大的毛衣、里面套一件小一号的羽绒服,那还是李萍两年前买的,“他们舍不得给她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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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萍给女儿购买但送不出去的图书和点读笔 图/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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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退让
李萍费尽心力想拿到的抚养权,徐敏花费三个月就拿到了。但三年后的现在,那5页的判决书也没能让她见到自己的孩子。
2013年,22岁的徐敏在武汉一家相亲平台上认识25岁的男子陈某,次年怀孕,并回陈某老家举行婚礼。怀孕期间,两人感情不和,徐敏觉得陈某脾气暴躁、人品不好,未与其办理结婚证。2015年4月徐敏生下女儿,独自抚养至两岁时,被陈某抢夺。2015年11月,徐敏到法院起诉陈某,争取抚养权。
陈某在庭上辩称,女儿对徐敏没有任何依赖性,目前女儿跟他一起生活愉快。法院将女儿的抚养权判给徐敏后,陈某没有立即归还。经过数次协商,陈某将女儿送回。然而,一旦徐敏与他发生争执,他就直接带走女儿。2019年12月,陈某带走女儿后藏匿起来,直到2021年7月下旬才在法院的调解下归还。当时,陈某对法官说:“我送回来,过两天再抢。”
女儿经历多次抢夺和转移,无法拥有稳定的生活环境,换过五家幼儿园。徐敏为了更好地照顾女儿,去考了幼师资格证。7月份接到女儿后,徐敏带她到湖北孝感居住。此时女儿六岁多,该上小学一年级,她替女儿报名了一所学校。几天后,陈某查询到女儿的学籍。8月24日中午,陈某带十多个男子闯入徐敏家中抢夺女儿,徐敏报警,警察以涉嫌非法入侵罪立案。当天下午,徐敏和家人去派出所做笔录,只留女儿和父亲在家,男方带人再次闯入。
房屋门口的监控视频拍下了这一幕:十几个青壮年男子在院子里等候,一人上前敲门,门打开后,院子里的人一齐冲进去,徐敏父亲大声呼救“来人啊”,被几个人架住胳膊拉到院子里,一名女童被一男子抱在怀里带走,不断哭喊。
这一次,徐敏不知道女儿被带去了哪里,她查询学籍,没看到女儿的名字。她向法院求助,收到的回复是,如果无法提供孩子所在地址,法院没办法强制执行抚养权。而陈某不履行判决的处罚顶多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徐敏不知道自己还能采取什么办法。
她的家人劝她看开一点,要不别争了,有时候妇联和法院的工作人员也开导她,“你还年轻,找过一个人再生。”徐敏感觉,在许多人的观念里,男方家庭重视人丁,一个单身女子最好的归宿就是再找个人嫁,带着孩子反倒是拖累。
在另一个人生的重大选择上,徐敏退让过。她老家所在的农村,父母一辈重男轻女观念很重。她没有读完高中。哥哥要上大学,家庭负担不起,就让她去广东务工贴补家里。徐敏说:“我内心是不愿意的,(和哥哥)对比太强烈了,但家里逼迫,我没办法。”
在婚恋上,遇到陈某前,徐敏没什么经验。父母常常跟她说,谁谁不像样,跟别人跑了,丢死人了。她从前不敢谈恋爱。刚认识陈某时,她不是很喜欢对方,但她不知道怎么拒绝别人。陈某向她要照片,她不想给,陈某说:“我朋友想看你照片,我已经吹牛了,你不给搞得我很难堪。”徐敏怕让他丢面子,把照片发给他,接下来是地址、工作地点。他们在一起后,有时候她与陈某争吵,父母会劝她忍让:“哪个男的不发脾气,谁家不打老婆、不骂人?”
这一次,徐敏坚持不退让。她没想再找个男人,也没想再生孩子,就想要女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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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据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公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全国离婚纠纷案件中96%涉及子女抚养问题(2016年后的报告未包括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百分比)。这一年,民政部《2016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法院判决、调解离婚67.2万对。以此估算,2016年涉及子女抚养的案件约64.5万宗。如果根据张荆团队研究中2007至2020年12.68%的抢夺藏匿子女占比估算,2016年涉及抢夺藏匿子女的案件可能有8万宗左右。
据民政部最新统计,2020年全国法院判决、调解离婚60.3万对。可以想见,这一年全国涉及抢夺藏匿子女的案件数量可能依然不少。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曾建议将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阻拦抚养、探视行为列入家庭教育不当行为中,并对干预措施予以立法规范。陈海仪介绍,2020年广州法院审结5142件离婚纠纷案件,933件涉抚养权、探视权纠纷,占18.12%。其中涉及到未成年子女抚养、探视问题的案件中,超过8成都存在父母一方或双方有将未成年子女私自带走过不让对方行使监护权等情况。
张荆表示,在她接触的案例中,如果夫妻两人因为讨论到离婚和抚养权归属争执不下,都萌生了要把孩子带走的想法,最后能成功带走孩子的大部分是男性,部分原因是男性在身体上天然有力量优势,而且双方同时争抢孩子时,先松手的一般是妈妈。张荆见过一个当事人孩子被抢时的场景,女方和男方亲戚争夺手中的孩子,孩子大哭,女方哭着松手了,孩子被男方带走。
一旦孩子被抢夺、藏匿,找回来是非常困难的。张荆的另一个当事人是外企高管,她的孩子被男方抢走7个月,她花费了200万才找回孩子。她在男方的老家、男方工作的城市、男方弟弟工作的城市长期雇人进行地毯式搜索,从早到晚跟踪相关亲属、摸查孩子的线索,她自己也辞掉工作,在这几个城市反复找。另一方面,她通过非正常渠道查询购票信息,看孩子是否被转移到其他城市。就这样持续找了7个月,最终在男方老家附近一个县城的农村里找到了孩子。
这个案例让张荆特别感慨,她想,“要是没钱的人怎么办呢?”
张荆做了十几年婚家律师,接触了太多抢孩子的案例,女性除了生理方面的弱势,在经济和社会支持系统上也大多弱于男性,这些原因导致了未成年子女被抢夺、藏匿的大多是妈妈,也解释了为什么这些妈妈如此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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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荆 图/受访者提供
抢夺藏匿子女这一明显有违情理和法理的行为,在2021年以前,没有司法依据可以专门处理这个问题。在张荆统计的749个案例中,有抢夺藏匿孩子情形的95个案例的起诉事由多为抚养权纠纷或探望权纠纷,没有一例就这一行为本身立案的。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在95个案例中,有39%的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一方获得了法院在抚养权判决上的支持,这跟抢夺、藏匿方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时间有关。张荆团队梳理了95个案例的判决理由,包括经济是否富裕、收入是否稳定、名下有无住房、双方的婚姻情况及身体状况、离婚协议的约定、提交证据的情况、子女的年龄和意愿、子女与其中一方共同生活的时间以及是否形成了稳定的生活关系等等。其中,“形成稳定生活环境”的因素占32%。
“为什么抢夺行为本身没有受到法律的打击?”张荆提出疑问,她认为针对这一行为的法律亟待改善,这是她做数据分析的初衷。
十几年前,她刚做婚家律师时,还存在父母双方都不想要照顾孩子的情况,现在已经很少见了。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抢夺藏匿孩子”的事件越来越多。它不像人们常常认为的那样多发生在农村或偏远地区,而是更多发生在经济发达地区,对此张荆解释:“一是因为人口流动比较大,决定了一个新家庭是孤立的单位,双方分手后有可能各自回老家、再不往来,任何一方争取到孩子,另一方都会担心见不到孩子了,增加了抢夺的概率;其次是因为更多女性经济独立了,不会害怕自己独自养育孩子有经济压力,就会去争取。”
近几年,未成年子女被抢夺、藏匿的现象引起了像张荆这样的律师和一些法学专家的注意,推动相关立法的呼声频出。在2021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24条首次明确了抢夺、藏匿孩子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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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抚养的情形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4条在司法实践中有怎样的权衡比重,还有待观察。但这一条文成为很多正在争取抚养权的妈妈的希望。李萍在二审开庭前,提交了几年来的报警记录、视频、妇联及司法所的调解记录,想要证明熊某具有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孩子的抚养权是否能够改判,她心里没底。
抚养权纠纷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在于,虽然有章可循,但每一对争夺抚养权的当事人的家庭环境、经济条件、抚养能力、健康状况、生育情况等等各不相同,需要综合考量,因此法官发挥自由裁量权的空间比较大。
张怡对自己案件的一审判决非常不理解。她与前夫的离婚案件在2021年5月27日庭审,随后的判决书中,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将不满两岁的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另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只有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等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才应支持父亲直接抚养的请求。
判决书中对此的解释是:“虽不满两周岁,但考虑到孩子出生后一直由爷爷奶奶帮忙照料,被告在京有自有住房、稳定且相对较高的工资收入……”
事实上,张怡虽没有自有住房,但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收入稳定,有独自抚养女儿的能力。女儿出生后由爷爷奶奶照料,是因为张怡逃离了那个家。
张怡主动与我聊起往事。“他(前夫)给我洗脑,开始我很崇拜他,后来他就辱骂我、动手打我,各种精神控制。”
张怡认识前夫时34岁。她恋爱经验很少,只在研究生时谈过一个男朋友,因为异地而分手,在父母催婚的压力下,她在相亲网站上结识了前夫。前夫自称单身未婚,在他们结婚前夕才表明他有过一段离异的婚姻,此时张怡很难反悔,虽有怨怼,但还是领证了。
婚后前夫暴躁的性格逐步显现。在张怡怀孕三个月时,因一次晒被子引发的争吵,前夫将她猛推了一把,她事后吃了三个月保胎药。2019年底张怡生产后,前夫让她带年仅两个月的女儿与他一起回呼和浩特老家过年。因为疫情,前夫春节后将休产假的张怡留在老家,只身回北京工作,直到2020年5月张怡回北京,其间从未与她主动联系过一次。张怡回想起来,特别委屈:“有一天晚上,9点多,我打了很多字,一个一个字手敲,一件一件地把我的委屈跟他说,他一个字不回。”
前夫对孩子很不满意。生产当天,他听到医生说是个女儿时,脸色立刻就变了。他在病房与张怡因琐事大吵一架,争吵以他被同病房的家属拉出门结束。张怡带孩子返回北京后,前夫几乎每隔半个月都要以家务做得不够干净或没把孩子照顾好为由争吵,甚至几次用手掐她的脖子。
2020年6月,张怡发现前夫在外与另一个女人有非婚生女儿,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她的前夫支付抚养费。二人争吵更加频繁,前夫去张怡单位闹事,对她的领导说,她在家什么事都不干,也不管孩子。私下里,前夫对张怡的语言暴力升级为了人格侮辱。
张怡做过一次人工流产。2017年国庆期间,张怡和前夫回呼和浩特见男方家长,去吃火锅时,因在密闭环境下烧炭,引发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这件事曾被本地新闻报道,张怡当场昏倒,被送入医院。没有写进报道的后续是,张怡发现她已怀孕一个月,因为怕中毒影响胎儿,她做了人流手术。
在争吵中,前夫以此编排张怡:“孩子没长好,流产了,就是因为你以前不知道生了多少次孩子、打过多少次胎才导致的。”张怡从未听过这样难听的话,她想寻死,前夫说:“你有本事现在就去死。”
张怡跑出家门。站在大街上,她冷静下来,“我为什么要死呢?我还有孩子。”
2020年12月,张怡在一个深夜从前夫家搬进单位宿舍。次年1月,她租好房子,想把女儿接过来,但前夫不同意。她抢过一次,没有成功,此后再去他家看孩子时,被全程盯着,她没机会把孩子抱出门。每一次去,她都小心翼翼,怕引起前夫的打骂。2020年12月至次年2月,她因此报过四次警,其中一次验伤认定为轻微伤。
张怡多次与前夫商量协议离婚,前夫不同意。2021年4月,张怡提起离婚诉讼,前夫自此再不愿意让她见孩子,以各种理由阻挠她上门。张怡说她不明白,前夫明明不喜欢这个女儿,为什么一定要争呢。
拿到判决书后,张怡提起上诉,请资深婚姻家事律师李莹帮她代理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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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厚的二审判决书
两年前,李莹代理过一个非常相似的案子,当事人被人熟知的名字是魏圆圆(媒体报道使用的化名),她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与男方争夺不满两岁儿子的抚养权,一审法官将孩子判给了男方,因“原告(魏圆圆)在居住环境、收入情况及时间充裕度等方面均不如被告优越”。魏圆圆当时每月税后收入17000元,在北京没有房产,男方收入是魏圆圆的两倍,有自有住房。
“魏圆圆当时说,难道我是北漂,我就没有资格养孩子吗?”李莹回忆,“在这场审判里,法官还是过多地偏重经济条件。事实上,无论是魏圆圆,还是张怡,她们没有差到哪儿去,有稳定的工作,只是收入比男方低一点,没有所谓的自有住房,但两周岁以下的儿童,与母亲联系更紧密,法律要求将其判给母亲,是应对儿童特殊身心发展阶段的需要,经济不是最关键的因素。”
魏圆圆同样提起了上诉,李莹和张荆共同担任二审代理律师,通过法院调解,得出一个分阶段抚养方案: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3岁至5岁,父母按季度分配轮流抚养;5岁至18岁,孩子由父亲抚养。这是她们当时争取到的最好结果。
面对张怡的案子,李莹不确定法院能不能改判。尽管她认为,从养育孩子的层面,张怡更具优势。男方有一个曾弃养的非婚生子,而张怡38岁,很难再次生育。李莹向法院提出共同抚养的方案,遭到男方拒绝。
李莹请来婚姻家庭法学专家,还有一些律师同行,来研究张怡的案件,形成一份意见书。结合新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李莹提交了男方不让张怡看孩子的视频、录音,以及妇联和居委会的沟通记录,并且依据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抚养、收养、监护、探望等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社会组织对未成年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社会调查”——向法院提出对父母双方进行社会调查,考量谁更适合养孩子。
案件存在很多争议。男方对法官说张怡不给抚养费,李莹解释:“她给男方打钱,但被男方拉黑。”李莹能感受到张怡对孩子的爱,“她想办法给孩子尽一点心意,买童书、买零食、买保险,她见不到孩子,但都替孩子想到了。她也明确提出,只要孩子抚养权给她,她可以不要男方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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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莹和当事人 图/受访者提供
李莹自己也有孩子,有一段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她把孩子送回老家给父母养,她体会过见不到孩子的那种牵挂,“有一次太想孩子了,过马路的时候没注意,被一辆自行车撞到,尾骨错位了,现在还会隐隐作痛。”这是她尽心帮张怡的原因之一。
2021年9月29日线上庭审时,李莹对法官说:“我想到一个两岁孩子和母亲就在一个城市,然而母亲想给孩子做顿饭、想帮孩子洗个澡、想给孩子说一个睡前故事,却变成了一个比登天还难的事情,这不就是人间悲剧吗?这不光是母亲的悲剧,也是这个孩子的悲剧。”
11月17日,二审判决书下达,二十多页厚厚的一沓纸,李莹拿在手里特别紧张。她急忙翻到最后一页,看到抚养权判给张怡时,激动得跳了起来。法院判决张怡独自抚养孩子,男方不出抚养费。
这个结果令李莹很振奋。同时,她认为现有的法律还有更多完善的空间,她希望推动相关立法的下一步是追究抢夺藏匿孩子的刑事责任,“提高违法犯罪成本”。
张荆在数据分析的最后列举了其他国家的亲权制度,讨论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借鉴之处,“例如,在澳大利亚的亲权体系里,孩子有独立的人格,有见到父母任何一方的权利,有保有他自己生活不被打扰的权利,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抢夺藏匿孩子都会被认为是人口拐卖,是触犯刑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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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女儿
张荆此前解释,在经济发达地区,女性的经济独立增加了抢夺和藏匿未成年子女案件的数量,这句话的下半部分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许多女性经济不独立,加上娘家支持系统不强大,自己就主动放弃了。”
来自农村的彩虹放弃过两个孩子的抚养资格,她也做好了与第三个孩子分别的准备。三个孩子分别来自三段婚姻。
范彩云事件被报道后,彩虹通过微博给王慧玲写了一封信。王慧玲出身安徽农村,是彩虹的精神偶像。王慧玲在微博上的昵称是“玲玲姐”,自2020年起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讲述基层女性原生家庭、婚姻生活及个人成长的短视频,鼓励女性摆脱原生家庭束缚,摒弃依靠男性的想法,成为精神和物质都独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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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慧玲 图/受访者提供
王慧玲把话讲得很直接,“真相永远是残酷的啊,我只想讲真话。”彩虹觉得这些真话“血淋淋”的,都是她为之痛苦多年、难以摆脱的现实。“像玲玲姐说的那样,有些农村父母对儿子的爱是无条件的,对女儿的爱是有条件的,那就是钱。”
彩虹在信里介绍了自己的情况,说到婚姻和生育的不自主,说除了像范彩云一样孩子被男方带走的母亲,还有被男方恶意逼走、没有能力养育孩子的母亲,希望王慧玲能做一期视频。“但凡我们有条件抚养孩子,谁会放弃?社会上对女人的恶意从来不少,说放弃孩子就是妈妈狠心,有几个人站在妈妈的角度上看问题的?”
19岁时,彩虹在东莞工厂打工,被母亲以重病为由骗回老家结婚。她不愿意,从家里拿着行李逃往320国道,上了南下的大巴车,却被父亲骑摩托车拦下。回家后,母亲拿着农药瓶给她跪下,说已经收了对方一万块钱,如果她不嫁就要寻死,彩虹只好同意对方未婚同居的要求。
男方家庭在她生下儿子后,带着孩子集体消失,直到2020年疫情期间才回到老家,儿子已经不认得彩虹,并且认为她才是扔下家庭出走的人,不愿意与她相见。
2009年,彩虹母亲以“村里的人都骂我女儿嫁不出去”为由,再次收了一户人家两万块,让彩虹嫁过去。起初这个男的对彩虹很温柔,彩虹同意了。但在彩虹生下女儿后,男子开始对她拳脚相向,有一次她被拖出屋子打,她只能求邻居帮忙报警。之后,她选择逃离这个家庭。
2015年母亲患糖尿病,彩虹拿出所有积蓄给她治病,问她有什么心愿,可以帮她完成。母亲说:“你找个男人结婚,带我坐飞机。”彩虹说:“(带你坐飞机)我一个人可以做到。”母亲说“不行。”病好后,母亲更加频繁地催彩虹结婚,有的理由听起来让人摸不着头脑,“你不结婚,占了家里户口本的页面。”
彩虹决定找个合适的男人远嫁。2018年她遇到现任丈夫。两人还在交往的时候,她的弟弟卷入传销组织,需要用钱,母亲对她说,只要她出20万元,以后不会再来纠缠她。她拿出几年来省吃俭用的10万元,现任丈夫出了10万元,婚事就这么定了。她搬入男方家庭,2019年12月生下一个女儿。
我每次联系彩虹时,她都需要避开这户人家,在大街上接电话。有一天晚上她那边下雨了,她打着伞在外面跟我聊了一个半小时,迟迟不愿意回家。现任丈夫虽然是她自己选择的,但她在这个家庭的处境从一句话里就能体现,她的丈夫和婆婆对她说:“你就是合法的代孕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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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己而活”
彩虹留在这个家的唯一理由是女儿:“我有三个孩子,前两个孩子,对我没什么印象,我想让这个女儿记得我。她现在不到两岁,太小了,等她大一点我再走。”她也了解了很多单亲妈妈可以寻求的帮助。万一离婚的时候,女儿能判给她呢?即使没有,她也做好了独自生活的准备,“以后我要为自己而活。”
还在东莞工厂里的时候,彩虹喜欢跟姐妹一样看韩剧、琼瑶剧。她形容那个时候的自己是“傻白甜”,现在她理解,为什么王慧玲总是劝说年轻女性不要把男性作为经济依靠和精神寄托。
王慧玲描述的婚姻与常见的都市剧不同。她19岁开始外出打工,她遇见的女性里,能够真正做到精神独立的人很少,她也明白,一个农村女性需要有多大的自省意识才能做到这一点,因为她们往往从生下来的那一刻就被设定好了人生,“她们被‘期许’成为围绕家庭、男人和孩子的附属物,基层环境里普遍不对女孩进行投资,制造单身焦虑,都会将女性推向这一设定的路线。”
在王慧玲的微博里询问、求助的女性,有很多对前路感到迷茫,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不知道怎样自我提升,在她们的人生路上,很少有人会教她们这些内容。
彩虹在2007年失去孩子后,找家里要过一次钱,她的父母将她拒之门外,那是她感到最无助的时候。她不知道她的婚姻和家庭为什么会这么糟糕,她也不想再回工厂,工厂的环境太封闭了,工作了几年,她觉得自己依然懵懵懂懂。“我当时觉得有钱人看起来好像很幸福,我就想去做家政,看看别人是怎么过的。”
十几年前家政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没那么高,但为了能去富豪家庭,彩虹去考取职业证书,跟着菲律宾老师学习。她服务过的最严苛的雇主,会用白毛巾擦拭家里不起眼的角落,测试整洁度。空闲的时候,彩虹会借富豪书房里的书看、做笔记。在北京工作时,她有时会参加皮村工友之家的读书会,“范雨素也在那里。”
彩虹喜欢电影《沙漠之花》,讲述一个从索马里沙漠中走出的女孩如何成为世界顶级名模的故事,电影是根据模特华莉丝·迪里的经历改编的。彩虹自比为中国版的《何以为家》,被父母生下来却不被善待。她喜欢看女性的传记,杨绛、乌先玲等等,“我想看女人怎样能过好自己的一生。”
电影和书里的内容离她的生活很远,她有时候很羡慕王慧玲,能够去那么多地方。但这些电影和书的的确确改变了她,将她拉出了失去孩子的悲痛,“书里说要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我想,既然我不能给自己的孩子母爱,我就把母爱给其他更多的孩子。”她去学习母婴护理,做专业的育婴师。在进入第三段婚姻之前,她在广州一家医院妇产科工作。
尽管还在一场不如意的婚姻中,但彩虹没有对未来感到迷茫。她打算等女儿上幼儿园后,离开家庭,去朋友开设的月子学校做讲师,好好地攒钱买房,即使见不到女儿,也要做她的经济支撑。见不到孩子的妈妈 | 封面人物
(为保护采访对象隐私,文中李萍,徐敏,张怡,彩虹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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