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科(广西博斯科茅台)
200422年11月12日,博史克(300422)公告,公司与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城建设计院”)、抚顺市地质矿产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市地质矿产工程勘察院”)组成联合体,成为北沙河流域(灯塔段)生态修复工程EPC施工总承包的中标人。近日,联合体与项目承包商灯塔市环保局签订了《北沙河流域(灯塔段)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中的价格为10770万元。
合同主要条款:博世:
项目名称:北沙河流域(灯塔段)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地点:灯塔市北沙河干流及其支流葛溪河,其中:北沙河干流西腰角大桥至如太子河长24.8公里;葛溪河从华子镇荣官屯村到鲁贝沙河全长32公里。
批准:灯批准[2021]44号
建设规模:(1)北沙河干流生态修复;(2)葛西河生态湿地建设;(3)水环境信息管理项目。
合同范围: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工程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及验收)。
合同期限:425日历天
合同价格及支付:合同中所列价格为人民币1.077亿元。其中:工程勘察费95万元;工程设计费195万元;建筑安装费用10480万元。
本合同签订的设计、勘察、测量费用不按投标价格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拟定价格,材料实际设计施工图纸、现行计价标准、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报辽阳市灯塔市财政审计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应支付的结算价格。本工程采用定额设计施工,结算价格原则上不超过投标报价金额(合同可调整的除外)。
预付款:合同生效后30天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合同价款的30%,即3231万元。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此次公司与抚顺市地质矿产工程勘察院、辽宁省城市建设设计院组成联合体签订《北沙河流域(灯塔段)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款10770万元。公司作为联合体(建设单位)的牵头单位,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辽宁城建设计院负责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相关工作;抚顺市地质矿产工程勘察院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及其他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北沙河干流生态修复、葛西河生态湿地建设、水环境信息化管理工程。技术路线包括生态缓冲带、生态截水沟(透射式)、生态护岸、生态滤床、人工湿地等技术及其组合。
根据Beiwang.com的数据,博彦的核心业务包括水处理(包括工业污水处理、市政污水处理及水体修复、流域管理、供水工程)、土壤修复(包括污染场地修复、矿山修复、区域/流域综合治理、含油污泥处置、垃圾填埋)、化学品清洁生产(包括二氧化氯、过氧化氢、氯碱)。专注于各领域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的设备制造和销售业务;经营业务主要包括水厂、污水处理厂、环卫一体化、油泥和土壤处理终端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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