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总会在大促销或者门店庆典活动中推出一些优惠券,比如双11,双12等等。为了提高店铺流量和宝贝销量,有些消费者不知道天猫优惠券的叠加规则是什么?让我告诉你一些事情。
一般来说,商品券和店铺券是不能叠加的。如果满足优惠券使用条件,系统将默认使用优惠面额最大的优惠券。比如你有3张优惠券,面额分别是:20元(可以直接使用)、40元(消费X元后可以使用)、80元(购买XX物品后可以使用);当你购买了X元的商品,但购买的商品数量少于XX件时,系统会直接让你优先购买40元面额的优惠券。
1.商品券和店铺券不能叠加使用,系统默认折扣最强的券。
2.优惠券和店铺红包不能叠加。
3.只要是门店优惠券,无论收货渠道是门店,还是阿里妈妈,还是其他渠道,使用逻辑都是一样的,一个订单只能使用一个。
例:商品a120元,商品b200元,顾客购买的商品A和商品B,店铺设置了50减20的商品券,商品A可以使用;设置100减30商品券,B商品即可使用),以及客户的交易金额是多少。
答:商品价格(120 200)-20(a商品使用商品券)-30(b商品使用商品券)=270元。
4.优惠券的叠加顺序是:优先计算单品级折扣工具(默认有效最低价),然后计算店铺级折扣工具,最后计算跨店折扣。
最后,我们从文章中了解到天猫优惠券是不能叠加的。无论是商店优惠券还是其他渠道的优惠券,结算时我们只能使用一张优惠券,是系统默认的最大面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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