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很多很多年后,有人想写一部中国金融版的史书,那么新的资产管理条例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堪比第一部秦始皇书同轨同车的一件大事。
很久以前,银行信托保险证券基金可以发行产品,每个产品都有自己的一套规则。其实每一条规则都相当于没有标准。银行的资金在经纪基金中流动。当它出来的时候,你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没有人能阻止它。
从资产管理新规颁布的那一天起,大门就关上了,但随后的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打开了窗户。我们今天要讲的和这扇窗户的接缝有关。
不多说,看图就好。
原开仓针对的是封闭期超过半年的固定产品,以合约现金流为目的的产品,组合存续期不超过封闭期的1.5倍。这类产品,简而言之,未来不会采用摊余成本法;虽然严格来说,这件事只是大银行的一个窗口指南,但基本上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反正刚出来半个小时就传到了我整个朋友圈,又过了一个小时,连解读都出来了。
我相信对于不这样做的人来说,每个字都是中文,但是串起来估计大部分人都看不懂。我还是不敢随便偷,也不敢随便省略专有名词。在后一部分,我尽量让人们更容易理解,考虑到你看的是官员的舌头。
第一个问题是摊余成本法。首先,成本法很容易理解:如果你在银行有1万元,银行每天给你1元利息,那么明天你就是1万1,后天你就是1万2。反正都是小学数学内容,可以自己算。摊余成本法,有摊余这个词,拆分成摊余和多余后就容易理解了。买债券的一部分是买债券的本金,另一部分是买债券的利息,另一部分多多少少都有很大的概率是恰到好处的。摊余成本法所做的就是将超出部分分摊到每一天。后面的细节,只要不是自己记账的人基本上完成学业,除了考试就没有第二个场景可以用了,想问的话我也懒得说了。这种理解是原创的。目前没看过什么会计教材,可以做笔记。
第二个问题是市值法。摊余成本法是纯理论的技术处理,只适用于平静年;相比之下,市值就是一个乘风破浪的小哥。这个债券的事情还是比较敏感的:市场利率、企业信用,影响债券价格的因素太多了。现在已经不是刚刚交换一切的时候了。当债务持平且正常到期时,在许多情况下就不再那么容易了。
第三个问题是这两种方法哪个更好?再补充一点更深层次的知识,摊余成本法只有卖出去才会亏钱,所以即使债券有问题,只要不卖出去,就可以藏到时间的尽头。这种情况虽然不吉利,但很理性。这真的发生在现实中。现在我的问题来了:现实世界是什么样的?风浪多还是没有风浪?摊余成本法还是市值法,哪种方法更好,其实要看你怎么看待我提出的问题。我想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猴王,一开始早上给猴子三个水果,晚上给猴子四个水果,但是猴子不高兴。然后改成早上四个水果,晚上三个水果,然后猴子又会开心了。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的区别可能没有故事中这两个场景的区别大。会计没有什么神秘的。这里有两种选择,但你应该想拿多少就拿多少,而不是多或少。故事说只有猴子才会被这些把戏欺骗。事实上,有些人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比猴子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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