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明年3月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

据北京日报报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 号)》,明年 3 月 1 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

据北京日报报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 号)》,明年 3 月 1 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

新规主要补充内容:

1、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

2、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

3、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央行:明年3月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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