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税前扣除凭证是指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的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已经实际发生,并在税前扣除的各种凭证。
二、取得税前扣除凭证应遵循哪些原则?
指1.真实性:,税前扣除证明所反映的真实经济业务,且实际发生的费用。
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2.合法性:税前扣除证明的形式和来源。
指与其所反映的支出相关并具有证明力的3.关联性:税前扣除证明。
三、税前扣除凭证的分类有哪些?有哪些常见扣除凭证?
税前扣除凭证按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1、内部凭证:是指企业为核算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费用而制作的原始会计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常见情况包括:工资、福利、收据、费用分摊、报销单据(如差旅费报销单)。
2、外部凭证:是指从其他单位和个人取得的证明企业在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发生时发生费用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务票据、完税凭证、收据、分单等。常见情况如下:
(1)发票:只要对方是已经办理税务登记并提供了申请增值税行为的增值税纳税人,就需要发票。
(2)财务票据: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拨付的工会经费、上缴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出让金、公益事业捐赠等需要取得财务票据。
(3)完税证明:企业缴纳的所有税款都需要相应的完税证明。
(4)收款凭证:用于违约金、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非应税项目。企业发生的,需取得收款凭证,其中应包含收款人姓名、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5)分单:企业及其他方接受应税服务、租用办公、生产用房发生的费用,可以取得分单。
四、不同支出项目应如何确定税前扣除凭证?
另一方在1.增值税应税项目: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含税务机关按规定开具的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规模零星业务的个人的,其费用应当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内部凭证税前扣除,收款凭证应当载明收款人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如果2.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对方单位,则应使用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能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开具发票,发票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3.境外购进货物或劳务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及相关完税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五、哪些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不合规发票:企业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出票人非法取得、虚开、填开不规范发票等不合规发票。
2、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获得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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