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多付的增值税余额是多少?
这笔转出多交增值税应该怎么处理?
回答:
截图显示是缴纳上一年度增值税,估计是上一年度专用票出现问题无法抵扣,或者税务局检查后增加增值税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时多交的增值税)”用于计算当期的正常预扣税。目前大部分有增值税申报期限的企业都是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但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可以少于一个月,比如7天和15天。如果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少于一个月,可能会发生预提税。
借:应付税款-预付增值税
贷款:银行存款
到月底,如果需要计算整个月的应交增值税,可能会出现多交增值税的情况。此时,您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税款-未支付增值税
贷款:应付税款-预付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缴增值税)
由于实践中纳税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很少,所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时多交的增值税)”科目很少使用,很多教材也不会主动提及。
企业因税务检查等原因需要查补的增值税,需要单独核算,《财经》(2016)22号文件未提及。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请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国税发〔1988〕66号)和《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国税发〔1988〕44号)的有关规定。
03010(国税发〔1988〕66号)第二条规定:“补税征收:对偷税的补税征收,要根据纳税人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即按照一般纳税人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含当期留抵税额)合计,经检查核实后,重新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总额;如果应纳税额为正数,则应缴纳;如果应付税款是正数,就应该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国税发〔1988〕44号)规定:“增值税的查对方法:增值税检查后的帐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帐户.经检查,应减记账面进项税额或增记销项税额和转拨的进项税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检查后账面进项税额增加或转出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减少的,应纳税额-增值税检查调整数借记相关科目,贷记相关科目;记录所有对账项目后,应对该账户余额进行结算和处理:
1.如果余额在借方,则全部视为剩余进项税。根据贷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2.如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无余额,则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付增值税”科目。
3.如果该账户余额在贷方,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借方余额等于或大于该贷方余额,根据贷方余额数借记该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4.如果这个账户的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这两个账户的余额要冲出来,差额要记入“应交税费-未付增值税”账户。上述账户调整应按纳税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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