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榆林发布最新通告!

根据陕西省应对办《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1〕26号)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经专家研判,榆林发布《关于有序恢复全市室内文化旅游场馆服务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有序恢复全市室内文化旅游场馆服务的通告

榆联防办通告 〔2021〕15号

一、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室内文化旅游场馆在具备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必要条件和能力、确保开放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属地管理和隶属关系在主管部门报批后,可有序恢复开放和经营。

二、各文化旅游场馆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卡查验,戴口罩、测温、一米线、通风消毒,限流、预约、错峰和员工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调控进入场馆人员数量,接待人员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对外省人员须查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各县市区及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文化旅游场馆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来源: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转载/榆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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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绥德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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