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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设计规范
本标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号文(建规[2008]102号)要求,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修订《住所设计标准》 GB50096-1999(2003版)。
在本标准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相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反复讨论修订,经审查最终定稿。
本标准共分8章,主要技能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则;技能经济指数核算;内部空间;公共部分;室内环境;建筑设备。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修订了住宅单元的分类、每个房间的最小使用面积、技术和经济指标的核算以及建筑物、电梯和信箱的设置等。
2.增加条款;
3.拓展了节能、室内环境、建筑设备和排风道的内容。
本标准中以粗体字标注的条款是强制性的,需要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理,对强制性条文进行解释,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对详细技巧进行解释。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修改或补充,请将意见及相关材料发送至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住宅工程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街19号,邮编:1000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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