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显示,近日,自如网运营主体北京自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网页租房信息中有 “最佳位置”“1 步行到”等极限词语,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被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
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自如是提供居住产品与服务的互联网O2O品牌,旗下已经拥有了自如友家、自如整租、自如寓、自如驿、自如民宿及业主直租六大产品线。目前,已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广州、成都、天津、武汉9座城市布局,管理房屋数量超过40万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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