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熟悉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吗?例如,当业务中有现金折扣时,新会计准则会有新的变化。会计师陈晓静在共享会计师“一对一列表”一栏回答了这个问题。让我们一起研究一下。
问:
我们公司在销售商品时经常给顾客一些现金折扣。我过去收取财务费用。现在,新的收入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增值税是怎么规定的?发生的现金折扣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答: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陈晓静回答道:
1.根据新收入准则: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是可变对价,交易价格应降低。以前的会计标准是包括财务费用。在最新一期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中,财政部明确表示应作为可变对价处理,但不计入财务费用。
2.增值税视角:售后现金折扣仍被视为融资性质的金融行为。计算增值税时,折扣金额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这就是社会税的区别。在会计核算中,可变对价按照新的收入标准计入,而税法仍沿用旧政策,仍作为财务费用列支。根据税法,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
3.企业所得税视角:由于会计核算中交易价格被抵消,即收入减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会计师陈晓晶的上述回答仅代表个人观点。
小编:.新会计准则有很多变化,希望有兴趣的朋友提出你的兴趣或问题,我们一起进步。
原文:共享会计师,专注于财税问题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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