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鹅”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件不断引发社会关注。面对商标刺绣错误、针脚粗糙、面料刺鼻等看得见的质量问题,消费者首先遭遇“中国大陆门店销售商品不退款”等歧视性“霸王条款”,再因被要求出具质检证明而陷入维权僵局。
在舆论哗然之下,12月1日,“加拿大鹅”终于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中国大陆专卖店销售的所有产品,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均可退货退款”。但媒体调查北京“加拿大鹅”三里屯店时,店内工作人员表示,正常实体店销售的商品不能退货,因为顾客看到了实物购买,所以不能退货,14天内可以换货一次。
微博正式表示“可以退货”,但实体店给出了相反的回应,对于到处维权碰壁的消费者也没有道歉。“加拿大鹅”的线上线下反馈,让人感觉像是国际品牌的表现。尤其是当“中国大陆门店所售商品概不退换”的“双标”处理引起公众强烈关注时,所有正常商家都应该对“不能等,不能坐以待毙”感到紧张,更不要说危机公关的“连夜做计划”,即使按正常程序处理,也要将“可退换”的说法传达给各大门店。如果存在“阻挠”,那么保护中国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是否还存在一些疑问?
“加拿大鹅”官方微博和实体店对退货换货的两种态度,让人怀疑他们对中国消费者的诚意。尤其是面对上海市消费者协会的采访,“加拿大鹅”表示不了解相关条款,回应含糊不清,让人难以满意。要不要用时间换空间,等风头过去,一切照旧?
如果算盘打成这样,那就错了,因为中国消费者是有记忆的。当你提供的产品不稀缺,质量和服务不等于消费者支付的金额时,我们可以选择用脚投票。
加拿大鹅,没有实际行动,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杨特约评论员谢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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