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瘾、车贷乱象需要一起梳理。

近年来,央行陆续出台多项鼓励和推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政策和措施,汽车消费信贷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以汽车为重点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全国各地得到快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是,较大面积的逃债现象出现,由此导致汽车消费贷款纠纷案件大量涌入法院。

近年来,央行相继出台了多项鼓励和促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政策措施,其中汽车消费信贷是重要内容之一,以汽车为重点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迅速。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大面积逃废债现象,导致大量汽车消费贷款纠纷涌入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院经调查发现,近三年来,该院分别受理汽车消费贷款纠纷案件189件、221件、264件,案件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购买中高档车辆占比较大。其中,约41%的当事人购买经济型轿车的金额在20万元以下;约35%的当事人购买中高档车,价格从20万元到40万元不等;约24%的案件当事人购买了价格超过40万元的豪车。

据办案法官分析,此类案件当事人买车时不理智,贷款时许下承诺,还款时多次毁约,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从微观上看,车贷逾期后,买方承担逾期罚息,在信用信息系统留下污点,甚至车被法院强制执行。宏观上,导致汽车消费领域信用危机频发,破坏金融信用环境,阻碍经济健康发展,折磨社会诚信。

为什么汽车消费贷款纠纷频发?如何有效引导购车者理性消费?汽车消费领域如何避免信用危机?这些问题的提出和解决,对于促进汽车消费长期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汽车信贷金融风险具有积极意义。

想过“豪车瘾”

贷款逾期“断尾求生”

据悉,蔡是一名普通的公司员工,一直渴望拥有一辆像样的汽车。经过多次走访,他选择了一辆价值45万元的奔驰轿车。2019年6月,蔡与某银行签订《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合同》协议:购车首付18万元,专项分期付款27万元;级数为36级;分期付款费率为11.5%;担保方式为汽车抵押担保。

签订合同后,蔡支付首付款18万元,在车商刷卡消费27万元。从那以后,蔡就开着一辆豪车,看起来是春风得意。但是,每月高额的车贷无疑会让他雪上加霜,很快他就会陷入经济困境,只能弃车断供,苟延残喘。截至2021年3月23日,蔡拖欠本金184,194.52元及相关利息、应收费用、手续费,导致诉讼。

经审理,南昌市第二金融法院判决《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合同》释放;蔡提前归还借款本金184,194.52元及相关利息、应收费用、手续费;银行对涉案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

判决生效后,原被告和被告均送达判决上诉书,案件也进入执行程序。蔡用信用卡分期购车时,未能正确判断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用巨资购买的豪车也难逃被拍卖变卖偿还银行贷款的结局。

主体年轻化

原因多样亟须重视

办案法官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此类案件的主体特点是年轻人多、高估还款能力、逃废债意图明显。此外,金融机构业务审核不严、经销商忽视风险防范、保险公司政策审核偷懒等因素,导致汽车消费领域信用危机频发。

3354年轻人提前消费,且缺乏信用观念。南昌市第二金融法院近三年审理的车贷案件中,二三十岁的青年创业者或农民工有218人,占比42%,已成为汽车消费的主力军。他们对“先花后付”的接受度很高,热衷于提前消费。但他们的信用观念相对薄弱,高估了自己的还款能力,低估了巨大的市场

3354家金融机构抢占市场,业务审核不严。一些金融机构基于车贷保险的风险转移和保险公司作为担保,降低信用审查门槛,以抢占市场份额。有的严重违反贷款程序,不严格审查购车者提交的资料,不审查贷款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部分金融机构大幅下调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金融机构部分员工法律意识淡薄,贷款办理手续不全,贷后催收滞后,容易出现漏洞,使得还款能力不足的购车者有机可乘,甚至形成群体拖欠债务。

“除了上述原因,保险公司急功近利,保单审查偷懒,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购车者的违约风险。”办案法官表示,部分保险公司为了追求利润、争夺业务,以“打包”的形式出售车贷保险,导致保险公司急功近利、内控失效,甚至将信用审查交由经销商作为“代理人”承接大量高风险保单;一些保险公司在与银行协商时随意变更车贷保险条款,甚至规定高额手续费,扩大保险责任,增加购车者负担。

消费应理性

各方合力消除隐患

“事实上,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多份文件,旨在加强对汽车消费行业和消费贷款的管控,促进汽车金融行业的规范化。”办案法官介绍,如2019年10月23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央行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号文,要求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汽车经销商、汽车销售服务提供者等机构不得从事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现有存量业务应妥善结算。严格规范融资性担保业务许可管理,做好融资性担保名称规范管理,为融资性担保机构和融资性担保业务高效监管释放积极信号。2020年12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发布,旨在增强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的可持续性。

续发展能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银保监会围绕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加大监管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出了两类七项措施,使消费金融公司迎来重磅政策“礼包”。

“除了相关部门的政策监管和扶持外,汽车消费贷款领域的健康持续发展,还需要全社会包括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经销商及个人等相关主体的共同努力,形成防范、化解汽车信贷金融风险的合力。”经办法官提醒,一方面,加强教育宣传引导,使购车人正确评判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坚持理性消费、诚实守信、合理规划、切忌盲目;重视诚信体系建设,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严厉打击金融失信行为,继续加强失信“黑名单”的公开力度。

另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完善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落实贷款“三查”制度,提高银行资信审查力度。商业银行贷前应当遵守“面谈”“面签”尽职调查制度,严格审查核实借款人相关材料的真实性,避免发生“假车贷”;贷中要与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以及汽车经销商密切合作,跟踪监管借款人的实际状况,根据购车人财务状况及时采取针对性策略,消除风险隐患。

同时,保险公司应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内部管理。汽车销售商亦应不断加强与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合作,互相协调,规范操作,加强防控,提高质量,提升服务。(记者黄辉 通讯员 陶然)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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