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名义买车时,所得税一般可以全额扣除。但如果购车用于免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收入进项税不从增值税中扣除。但也不能只在特殊情况下才能抵扣,在同时经营的情况下还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所以有一定的规划空间。比如企业购买的班车如果也用于接送客户,就不是集体福利的特殊行为。
以公司名义买车比以个人股东名义买车划算吗?
虽然以公司名义买车不能税前一次性扣除,但计提的折旧费还是可以税前扣除的。让我们以一辆价值200万(不含税)的汽车为例,计算总的递减税。
可抵扣增值税:200 * 13%=26万元;
计提折旧4年,减征企业所得税总额为:200/4 * 25% * 4=50万元;
车辆购置税扣除企业所得税:200 * 10% * 25%=5万元;
减税总额:26505=81万元。
如果股东在公司分红后选择以股东名义购买价值200万元(不含税)的车辆,购买车辆的价格含税。最终增值税需要个人缴纳26万元,车辆购置税需要缴纳200 * 10%=20万元:
分红个人所得税(200 20 26)* 20%=49.2万元,
价值200万元的车辆,应纳税额合计49.2200 * 10%=69.2万元。
以公司名义买车可减税81万元,以股东名义买车需缴税69.2万元;此外,如果以公司名义购车,每年的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等归属于汽车的费用可以在税前入账扣除,从而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所以一眼就能看出,以公司名义买车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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