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花税乃是正列举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写、领取本条例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按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是应税凭证:
1.购销、加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贷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证明;
2.产权转让文件;
3.业务账簿(注:资本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计算);
4.权利和许可证;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税收文件。
根据纳税人应纳税凭证的性质,按照比例税率或计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和税种按本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确定。
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然后,对于贷款合同,并不是所有的贷款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一、非金融企业、个人之间资金拆借,不属于应税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借款合同,征税范围是指银行等金融组织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含同业拆借)。因此,非金融企业、个人之间资金拆借,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注: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国税发〔1991〕155号)第五条,我国有哪些“其他金融组织”?中国境内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单位,但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除外,并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二、银行同业拆借,也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所称“银行间同业拆借”,是指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根据国家信用体系进行短期资金相互融资的行为。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确定同业拆借合同的依据为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62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所有按规定的同业拆借期限和利率签订的同业拆借合同均不盖章;凡不符合要求的,应按借款合同盖章。
三、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2017]77号《关于印发〈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工信部发〔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其中,总资产和员工指标由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决定;营业收入指标由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足12个自然月的,按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的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四、票据贴现单不属于借款合同,不缴纳印花税
参考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相关回复(2020年8月24日):持票人向贴现银行提交未到期票据时,不是将票据抵押给银行,而是将所有权转移给银行。所有权转移后,持票人不再基于票据所有权承担票据付款责任。因此,票据贴现单不属于借款合同。
五、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随借随还,不签新合同,不另贴印花
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有最高限额,借款人可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偿还贷款。因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合同时,税务贴花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贷款限额计算。后来,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六、借款展期合同不交印花税
办理贷款展期业务,使用贷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征信系统的规定执行
七、委托贷款合同不需要贴花
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需印花。
八、授信合同不缴纳印花税
与“借款合同”有区别,不需贴花。企业与银行签署信贷额度协议
九、信用证押汇,不属于印花税应税范围
企业支付进口货物外汇时,由于资金周转、投资成本等原因,需要银行代企业垫付应付款项的短期融资,企业需要向银行支付一定的利息。此不属于印花税应税范围,不需贴花。
十、保理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保理是指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以提前获得资金的业务。银行保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列举范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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