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能量的内容,点击右上角添加‘跟随’】
宜兴华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华刚燃气”)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处罚,成为国家反垄断局自上市以来公布的第一张油气田“罚单”。
日前,国家反垄断局官网发布《宜兴市华刚燃气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对宜兴华刚燃气处以上年销售额2%的罚款约3500万元,并没收其违法所得共计4000余万元。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月8日启动相关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宜兴华刚燃气在燃气管道安装工程中向居民用户收取高额采暖费,向非居民用户收取不公平高价,实施了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
决定称,在市场份额方面,根据相关文件,宜兴华刚燃气已取得宜兴市政府管辖行政区域内管道天然气供应及管道设施安装服务市场的独家经营权,其他经营者因政策壁垒无法自由进入。天然气供应方面,宜兴华刚燃气是唯一的管道天然气运营商,垄断市场。因此,宜兴市管道天然气供应及管道设施安装服务相关市场高度集中,不存在有效竞争,在管道天然气供应及管道设施安装服务市场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市场进入难度方面,相关政策限制阻止其他运营商进入宜兴管道天然气供应及管道设施安装服务市场与宜兴华刚燃气竞争。就其他运营商对其的依赖而言,宜兴华刚燃气是宜兴市政府管辖行政区域内管道天然气用户的唯一选择。宜兴华刚燃气本身具有不可替代、无可选择的特点。
比如用户要用管道天然气,必须从宜兴华刚燃气购买,没有其他替代方案。调查显示,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11元/立方米调整为3.61元/立方米,同比增长16.1%。价格上涨后,用户总数和管道天然气总消耗量反而会增加,单位用户总消耗量的平均值也会增加。即使管道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大多数用户也只能接受涨价的事实,无法及时用其他能源替代。
因此,根据《反垄断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无论市场控制能力、其他经营者对其的依赖程度或市场进入难度如何,均认定宜兴华刚燃气在宜兴市行政区域内管道天然气供应及管道设施安装服务市场中具有主导地位。
根据该决定,宜兴华刚燃气也实施了限制交易的违法行为,通过合同约定和追溯性优惠待遇、免付条款等惩罚性措施,交易对方只能与其进行交易。不仅如此,宜兴华刚还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限制用户预付款金额并设置处罚,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损害用户利益。
根据该决定,宜兴华刚作为宜兴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管道天然气供应和管道设施安装服务市场的优势企业,向居民用户收取高额供热能力费,对非居民用户的燃气管道安装工程收取不公平的高价,实施了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
同时,该决定还表明,住宅用户在安装管道燃气设施时应使用G2.5米。对于有供热要求的用户,宜兴华刚燃气将原有的G2.5米更换为额定流量较大的G4、G6或G10米,并根据需要对部分燃气管网进行升级改造,以改表费、增容费或供热安装费等名义向居民用户收取供热能力费
此外,宜兴华刚燃气以合同形式明确其是用户唯一的气源或燃料供应商,并设置了追溯优惠或现收现付条款,大大增加了签约用户的违约责任,从而阻止用户向其他潜在供应商转移。
判决书指出,宜兴华刚燃气的行为改变了用户潜在的消费意向,限制了用户自主选择,实际上锁定了下游用户及其需求,增加了用户对宜兴华刚燃气的依赖,进一步巩固了宜兴华刚燃气在管道天然气供应和管道设施安装服务市场的主导地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竞争机制。
*本网站标注为“中国能源报/中国能源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均属中国能源报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本网站注明来源非“中国能源报/中国能源网”的所有作品均属于原创者,不代表本网站的立场和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本文地址:https://www.230890.com/zhan/1334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