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军的“首秀”对独立董事之争作出了沉重回应:将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权责边界,强化履职保障。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满乐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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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权责边界有望进一步明确。

12月4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出席国际金融论坛(IFF)第十八届全球年会开幕式时表示,近期康美案引发市场各方对独立董事制度的讨论。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各方对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已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研究。值得一提的是,这是王建军就任中国证监会新任副主席后首次公开发表讲话。

独董制度是上市公司治理的显著标志

“针对独立董事应承担5%或10%连带责任的判断,有人认为,这一判断对于净化独立董事执业环境、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将促进独立董事更加勤勉尽责,实现优胜劣汰。也有人提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承担连带责任,存在收入与责任不匹配等问题,独立董事“不仅不懂”。建议完善相关制度安排。”对于康美制药的判决引发的争议,王建军在会上表示。

他指出,要全面客观地看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董事会主要负责公司经营战略等重大事项。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是《公司法》规定的治理要求。自2001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号文件以来,独立董事已成为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多数独立董事能够勤勉尽责,在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已成为上市公司在治理上区别于非上市公司的一个显著标志。

王建军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推动相关制度安排的系统性完善,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权责边界,强化业绩保障,完善责任机制,支持督促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诚实勤勉义务,努力形成各方负责、市场约束有效的制度环境和良好生态。

加强投资者保护是注册制改革基础

同时,王建军还就注册制下围绕投资者保护的其他问题发表了看法。

“加强投资者保护是注册制改革的基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永恒的主题。没有投资者对市场的信任和信心,就没有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繁荣。”王建军指出,注册制改革必须全面坚持“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点”三个原则。

从注册制的基本内涵来看,注册制改革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要求发行人基于投资者需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在做好事前审核、封闭入口的同时,更加注重事中监督和事后调查。既要督促市场主体回归职责,又要确保投资者能够依法行使权利。从国际最佳实践来看,海外市场注册制度的实施伴随着一系列的投资者保护制度和机制,如美国的集团诉讼、公平基金制度、香港的有序回购制度等。这对金融欺诈等资本市场的“毒瘤”形成了强大的威慑。

王建军指出,从

同时,也显示了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问责力度。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其负责人要吸取教训,规范经营,提高素质,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坚定站在投资者一边,履职尽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看门人”作用,不断提升资本市场信用水平。

最后,也凸显了监督的人民性。通过公益组织代表、专业支持、诉讼费用减免等制度,解决了中小投资者维权难、维权贵的窘境,大大降低了维权成本,帮助投资者公平高效地获得赔偿。也是妥善快速解决群体性纠纷、提高市场治理效率的有益探索。

王建军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积极推进代表人诉讼常态化,不断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股东权利公开征集、网上诉讼、纠纷调解等各项投资者保护制度,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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