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有哪些?计提折旧的范围是什么?固定资产折旧如何计算?这些都是很多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处理的问题。下面带大家了解一下固定资产折旧。
1.固定资产的折旧
(1)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固定资产原价指固定资产成本。
(2)预计净残值,是指假设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已满,在使用年限结束时处于预计状态,企业目前从固定资产处置中取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累计金额。
【提示】每计提一次减值准备,应根据后续期间固定资产的最新账面价值重新计算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对固定资产的预期使用年限,或固定资产能够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数量。
【例】某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原值100万元,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折旧按平均年数法计算。
【提示】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折旧的范围
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一是已提足折旧并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是土地单独核算。
【提示】此外,改扩建期间固定资产不允许折旧。
【提示】确定计提折旧范围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固定资产按月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下月起不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都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所谓完全折旧,是指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预计价值确定成本,计提折旧;决算完成后,将根据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无需调整已经计提的折旧金额。
【提示】企业至少应在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预计使用寿命与原预计不同,应调整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如果估计净残值与原估计不同,应调整估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相关的经济效益预期实现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变化应作为会计估计的变化处理。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总和法等。折旧方法的选择应遵循可比性原则。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年度折旧额=账面净值
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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