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促进月”来了!今年是这项活动连续第17年!为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纳税合规意识,促进依法纳税,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上海税务将于近期推出纳税信用系列文章,让大家对纳税信用评价的方方面面有更多的了解!
今天,纳税申报人肖伟首先和大家聊聊:纳税信用等级如何划分?动机是什么?
一起往下看!
//// 纳税信用////
///等级分类///
根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纳税信用等级采用年度评价指标评分和直接评级。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目前有A、B、C、D、m五类纳税信用等级。
[一]a级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
90分以上的
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得认定为甲级
01
实际生产经营期限不满3年的;
02
1.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
03
因异常原因,一个评估年度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或负申报;
04
不可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账簿,依据合法有效的凭证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的纳税信息。
[二]b级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
70分以上不满90分
[三]m级
未发生《纳税信用
等级评定管理试行
办法》第二十条
所列失信行为的
以下企业适用M级税收抵免
01
新成立的企业。
02
对年内无生产经营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在70分以上的企业进行评价。
[四]c级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
40分以上不满70分
[五]d级
年度评价指标
得分不满40分或
直接判级确定的
//// 纳税信用评价////
///激励和惩戒措施///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守信激励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
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1
积极向社会公布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2
一般纳税人一次可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需要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时应立即办理;
3
普通发票按需收取;
4
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等级的纳税人(简称“连续3 A”),除享受上述措施外,还可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人协助办理涉税事项;
5
税务机关和有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
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
1
打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直接判断其他直接负责登记或办理业务的纳税人是否为D级;
2
导师制期间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按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新增、严格限供需提交(勾选)使用普通发票;
3
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4
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提交的各类材料;
5
列入重点监测对象的,增加了监督检查频次,并发现税收违法行为的,不得在规定的处罚范围内适用最低标准;
6
会交税
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7
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 纳税信用等级////
///结果查询///
哎,说了这么多,好想知道我们企业信用等级到底怎么样啊?
别着急,您可以网上自助查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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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信用管理////
///新近变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5号),自2020年11月1日起↓↓↓
(一)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本公告所称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是指由企业纳税人设立,已在税务机关完成登记信息确认且核算方式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二)自开展2020年度评价时起,调整纳税信用评价计分方法中的起评分规则。近三个评价年度内存在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100分起评;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没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90分起评。
(三)自开展2019年度评价时起,调整税务机关对d级纳税人采取的信用管理措施。对于因评价指标得分评为d级的纳税人,次年由直接保留d级评价调整为评价时加扣11分。对于因直接判级评为d级的纳税人,维持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四)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主管税务机关在开展年度评价时审核调整,并随评价结果向纳税人提供复核情况的自我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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