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的检查审核要点是什么?你只关心这里!
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重要经常性支出项目。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公杂费等费用。
一、差旅费税前扣除稽查及审核要点
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重要经常性支出项目。在审核审计过程中,主要是审核:出差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杂费、差旅费补贴等费用。
在核查中,费用报销人必须是企业聘用的员工,出差的前提必须是以企业的经营活动为目的。差旅费税前扣除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姓名、地点、时间、任务、付款凭证等。
差旅费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核心,即应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法律文件。
二、差旅费报销稽查及审核的主要内容
1.出差费用,包括机票、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其他购买轮船、火车、飞机的费用。
2.在外地招待客户的餐费不能计入差旅费,而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并按规定要求税前扣除。
三、差旅费稽查附加资料的检查
1.员工报销时填写的报销单据的真实性,所附票据原件:出差申请、机票、火车票、公交车票、船票、住宿发票、会议通知、过路费、过桥费用等。
差旅费报销单,如果发票原件没有我的名字必须在背面签字。
2如果您乘坐飞机,机票预订费、改签费、退票费和往返机场的车费应作为真实合法的票据报销。
3计算的差旅补助天数=差旅返回日期-差旅离开日期。
4.检查报销人按照企业财务规定填写真实合法的凭证。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清的企业应补充说明,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涂改、伪造、变造原始票据、虚报营业日数的,为无效证明材料,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5 .如果原始票据丢失或损坏,企业必须提供有效详细的书面说明和详细的待报销单据项目和金额。
6.取得的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证明材料,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证据,如借条等。
四、差旅费增值税稽查认定原则
1.火车票增值税:可抵扣。
2.公交车、出租车票增值税:不能抵扣。
3住宿增值税:可抵扣
4餐费增值税:不可抵扣。
员工因公出差取得的带有国内运输身份信息的机票旅行行程、火车票、公路水路可抵扣增值税;公交车、出租车费、餐费不能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扣除;取得企业名称的运输费用电子普通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取得住宿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实际上,如果你所住酒店的餐饮费用可能和住宿费用在同一张机票上,你可以先扣除,然后转出进项税。
本企业非从业人员购买客运服务不得扣除。劳务派遣由用人单位扣除。
五、差旅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稽查认定
报销人在《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的范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独生子女补贴;
(2)未纳入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家庭成员补贴、津贴差额、副食品补贴;
儿童保育补贴;
差旅补助和膳食补助。
切记两个方面的理解:
1以上补贴均参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超过标准的必须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司以现金形式向出差人员支付交通、餐饮补贴时,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为外单位报销差旅费稽查原则
1.其他单位有偿为企业提供服务,合同约定
企业取得劳动者提供的劳务发票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劳务费用。比如报销律师办理案件的差旅费,报销注册会计师审计国外子公司的差旅费等。
2.客户到企业进行商务洽谈时,企业报销的食宿、交通费用计入业务招待费,按规定标准税前扣除。
3.企业报销在企业外无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应当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本文地址:https://www.230890.com/zhan/1349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