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计量是会计变革的最大成果
我上大学时,会计要求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现在会计准则要求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我一直认为这一变化是中国十几年来会计准则建设最有价值的成果。理论上,公允价值计量可以解决高通胀下会计与现实不符的问题。另外,相当于给所有会计洗脑。会计需要立足现在,面向未来,而不是拘泥于记录过去。
防范公允价值计量导致选择性披露
会计遵循历史成本原则还是公允价值原则更好?理论上,公允价值可以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这也是会计准则倾向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因。但是,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前提。在记录资产时,它们几乎总是根据历史成本来计量。资产折旧时应计提减值;如果不计量升值,会计信息仍然不准确。公允价值原则很可能导致选择性披露。
公允价值原则仅做到了一半
公允价值原则只实现了一半的公平。从历史成本原则到公允价值原则的飞跃,是会计计量的进步。它是如何运作的,需要具体分析:当资产价值缩水时,通过计提减值准备,确实可以使会计信息更加准确,使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趋同;但是,当资产价值增加时,过去计提的减值是否可以转回,或者资产增加的收益是否可以确认,对公允价值原则的意义不大。
谨慎性原则与公允价值计量的辩证
谨慎性原则和公允价值计量不能兼得。什么是公允价值计量?指用资产的现值代替历史成本。公允价值低于历史成本时需要减值,符合审慎原则。那么,如果公允价值高于历史成本呢?目前的做法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也符合谨慎性原则,但偏离了公允价值计量原则。可见,所谓公允价值计量,只是指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孰低的计量。
现行做法采用的是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孰低原则
资产初始入账时,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一致或基本一致。如果资产购买时间和入账时间有差距,两者可能会有差异。会计准则解决了历史成本高于公允价值的问题,但没有解决历史成本低于公允价值的问题。因此,实践中的会计基础既不是历史成本原则,也不是公允价值原则,而是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孰低原则。
会计核算要考量成本效益
会计处处体现成本效益原则。比如为什么有代理记账?是因为老板不愿意承担会计的人工成本;为什么有摊销法?正是因为精确的测量造成了人为的浪费;为什么有定期盘点制度?因为失去控制造成的损失是微不足道的。成本效益原则不仅要体现在会计核算上,而且要作为财务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
如何理解谨慎性原则
会计人员应该如何理解谨慎性原则?谨慎用得好是谨慎,用得不好是保守。谨慎性原则在流程建设中容易走极端,导致防卫过当。漫长的审批流程和层级上报责任制,都是滥用审慎原则的表现。谨慎性原则运用得好可以防范金融风险,但运用得不好就抓不住重点。滥用谨慎性原则的后果是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降低经营效率。
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或许更客观
现金基础上确认收入是解决上市公司粉饰利润问题的一个好办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已交付货物或服务”科目,付款后转入主营业务收入。这样,收入、利润和现金流就会匹配,会计信息质量就会大大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会计造假。如果税务局也能按收付实现制收税,无疑是对企业最有力的支持。
后进先出法为什么被取消
很多会计都有一个问题:为什么取消后进先出法?在企业存货价值增加的情况下,购买存货越早,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偏差越大。后进先出法的结果是,利润表中的成本更接近现实,利润更公平,但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被低估了。后进先出就像是企业的隐藏战线,利润低,税收少,一部分价值隐藏在账户外。
先进先出法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持续的经济通货膨胀,映射到会计,将导致实际资产价值增加,货币购买力下降。说到原材料的定价,已经放弃了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对利润和资产有两方面的影响:(1)低估了产成品成本,高估了售后利润;(2)原材料的账面价格更接近市场价格。通俗地说,先进先出的方法可以让浮盈尽快落入囊中。
对实质重于形式的理解
如何理解实质重于形式?比如A公司、B公司、C公司协商“做一些”收入。a有一只股票,年底卖给B,B卖给C,C卖给a,转了一圈,还是这批货。如果看表格,A、B、C三家公司都可以确认收入。但如果看本质,无法确认收入,所以只能把流通中的差价算作其他业务的收入或支出。
实质与形式,孰重孰轻
物质和形式哪个更重要?会计准则要求实质比形式更重要。但审计和税务检查似乎更注重形式,如票控税控,审计强调内部控制过程。在我做会计的十年里,现实似乎一点点颠覆了书本的概念。想象一下没有形式上的遵守,更不用说实质性的正义了。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形式未必轻于实质。
折磨人的配比原则
我学会计的时候,有一个匹配原则。这个原则折磨了我很多年。
,每当确认收入时,都要费劲地去匹配相应的成本。这条原则最初大概是针对生产制造型企业提出的,当第三产业兴起后,收入与成本的对应关系越来越模糊。何为成本,何为费用,很难界定出边界。如果成本都费用化了,收入又如何能配比成本呢?
配比原则不适用服务型企业
收入成本配比,这是当年我学会计时扎根在脑子里的概念。确定收入,就要相应确定成本,然后算出销售毛利。对于生产制造企业与商业企业,配比原则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但对于服务型企业与研发型企业,配比原则就成鸡肋了。配比原则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即费用支出能对象化。一旦此前提不成立,配比就成了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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