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模式是一种经营方式,是指施工单位组织自己的施工队伍,提供自己的施工机械和材料,由个体户自建固定资产时,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生产经营用动产:
采购的工程材料:
借用:工程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等。
收集自产产品:
借:在建工程
贷款:库存商品
原材料等外购库存:
借:在建工程
信用:原材料
完成时间:
借入:固定资产
贷款:在建工程
非生产经营的房地产或动产建设:
采购的工程材料:
借:工程材料(总价加税,进项税不能扣)
贷款:银行存款等。
收集自产产品:
借:在建工程
贷款: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原材料等外购库存:
借:在建工程
信用: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完成时间:
借入:固定资产
贷款:在建工程
什么是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核算企业基础设施、技术改造等在建工程的价值。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完工在建工程的价值。
在“在建工程”科目中还核算有:日常修缮费用、大修理费用、装修费用、房屋装修费用等。符合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而不是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科目应按“建设工程”、“递延费用”、“安装工程”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建工程发生减值时,应在该科目中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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