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税的纳税时间是计提工资的日期还是发放工资的日期?
工资支付日期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003010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缴纳,缴纳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的税款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每月应纳税额,应当在次月七日内上缴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按月计征,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人应当在次月7日内上缴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应纳税额可以按年计算、按月预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企业对公账户上的存款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没必要。企业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无需缴纳增值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财税〔2016〕36号)附件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存款利息为免征增值税项目。
3、企业平时每月计提和缴纳的增值税,能否税前扣除?
增值税属于增值税的流通环节,不参与损益的计算,因此不存在能否税前扣除的问题。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8条、《企业所得税法》第31条规定,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外允许扣除的所有税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
4、“三代”税款手续费多长时间清算一次?
“三代”税费按年据实结算。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应当在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三代”税费申请的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费。注:特殊情况下如有延误,以当地税务局规定的时间为准。
5、企业给职工购置的工作服,能否税前扣除?
一线工人和特殊工种的工作服符合劳动保护费,允许全额税前扣除。非一线人员的工作服,不能计入劳保费,不符合福利费要求。应计入日常办公费用,也允许全额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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