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如何申请免税核销申报?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以申请出口货物免税,从最后一个月起4个月内可以申请免税。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免税需要的材料,下面将详细阐述,希望对大家学习出口货物免税有所启发。
出口货物如何办理免税核销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号》(国税发〔2007〕123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应每月凭相关出口证明填报出口货物《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汇总表》、《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并在货物申报出口之日起次月起4个月内(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填报各申报期(每月1日至15日)。
另外,申请免税核销申报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准备材料,包括:1。出口发票;2.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出口货物应提供的其他资料,即出口货物报关单(用于出口退税)和出口收汇核销单(用于出口退税);3.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出口货物时应提供的其他资料;即出口代理证书、出口代理协议、出口货物报关单(用于出口退税)或其复印件、出口收汇核销单(用于出口退税)或其复印件;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出口退税和免税的申报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出口退税申报时限
1.对于出口货物和服务,应在出口销售后的次月申报期内按会计规定申报退税,并在次年4月申报期结束前的每月申报期内申报退税(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外贸企业也可在申报期外申请退税。注3360这个外贸也可以在报告期外谨慎使用,不要掉坑)。
2.在境外提供零税服务,在财务销售次月申报期内申报退税至次年4月申报期结束。
二、出口免税申报期限
1.法定免税业务,如财税〔2012〕39号文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的,出口后次月的申报期内申报免税。
2.原享受退税但不符合退税要求需要免税的业务,如未按规定期限收取全部单据、外汇、向税务局提供退税凭证等,应在次年5月申报期内申报免税,或在此期限前已确定免税的,应在确定免税后次月申报期内申报免税。
3.对于已申报退(免)税但主管税务局发现免税申报期后即次年5月申报期结束后未按规定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符合免税条件的,企业可在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退(免)税后的当月申报免税。
4.符合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12号文第二条第(十八)项要求的,向主管税务局申请延期,如不延期审批且已过免税期(次年5月申报期),符合其他免税条件的,可在批准后次月申报期内申报免税。
出口货物如何申请免税核销申报?
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本文地址:https://www.230890.com/zhan/1372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