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一位女主管成功维权的事进入大众视线。
17年前,南京李女士入职一家知名检测公司,通过努力一路升职到主管。2019年,公司以其年满50岁为由要求其退休,并注销了其工作账号,李女士只好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可人社局认为其未达退休年龄,不予批准退休。随后,李女士将单位诉至法庭。
法院一审认为,李女士从事管理岗位,法定退休年龄应为55岁,判决单位赔偿李女士46万余元,单位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说实在的,看到这个案例还是有点感慨万千的。李女士就是一位稳稳的企业干部,她竟然在50岁时被单位强制要求退休。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种单位的“智商和情商”让人不敢恭维。因为该单位的掌门人缺乏最起码的智慧,结果是自取其辱被相关部门狠狠的打了脸。
不管怎么的,人家好歹也为你辛苦了17年。即使你真心实意的想让她退休,于情于理都应该好好的协商一下。结果这家公司竟然直接销掉了她的工作账号,这事实上就是玩硬的,双方肯定就是不欢而散。难道好聚好散不香吗?
该企业对一个为自己奉献大半辈子的中层干部都用这样的“硬功夫”,普通员工会怎么想呢?辛辛苦苦为公司奉献这么多年,公司最后还会过河拆桥。你以后咋站在台上让手下踏实工作呢?
公司勤俭节约是好事,但也不能为了省钱而没有脸似的不择手段。要说它不懂相应劳动法规,你相信吗?
作为一家国内知名的检测公司,它肯定有自己的法务团队。它不可能不清楚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只不过它有点仗势欺人的小脾气。幸亏法律不卖它的面子:法律哥就擅长修理小脾气。
从某种程度上说,李女士赢得这场官司也不容易。毕竟双方的体量和能量在那放着呢。小编估计她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吧。通常情况下,个人跟这类公司打官司受到的干扰很大,官司赢的可能性很小。
小编建议,对于这类知法犯法毫无正当理由损害员工合法权益的企业,法院应该让他们付出点无视法律的代价——多给当事人一些赔偿。有且只有这样,才能有很强的威慑力,让其他心怀鬼胎的企业畏而止步。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当然,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在这个社会中能够生存下来都挺不容易的。但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应该遵循一个最基本的原则——遵纪守法,不欺负弱小良善。企业固然要做有利润空间的企业,但也要有最起码的公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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