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过去一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顶层设计全面加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发布《“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31个省(区、市)均计划制定地方方案或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实施强国建设规划。北京、天津、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15个省(区、市)发布实施了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
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做好新修订专利法的实施工作。制定发布《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1《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分别受理第一批行政裁决案件。发布《商标审查审理指南》,推进商标法修改调研论证,形成草案初稿。拟定地理标志的立法框架和主要内容。山西、辽宁、上海、山东、湖北等地加强了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出台了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
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得到有效加强。积极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构建大规模保护工作格局。根据中央监督检查考核方案,将会同中宣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网上诉讼调解机制。《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将与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将与司法部联合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
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有效深化。推进中央与地方知识产权分工改革,形成初步方案。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简政放权、强化监管、提升服务”改革,提出6个方面16项改革举措。今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聚焦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地方通报4批81.5万件异常专利申请,前3批撤回率达93.1%。共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37.6万件。同时,今年8月至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赴相关地方开展规范专利申请行为专题调研,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见效。年内发布《关于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严厉打击不合格专利代理机构从事异常申请,推动全国范围内对近200家不合格代理机构进行处罚,罚款超千万元,最高单笔罚款达104万元。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稳步推进。加盟《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取得决定性进展。成功推广人民币作为PCT相关国际费用的定价和结算货币。推动中文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的工作语言。中美知识产权协议有序实施。参与RCEP自贸协定知识产权章节的谈判。落实《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实现中欧244个地理标志相互承认和保护。
大力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加强nat相关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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