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不领失业金(像海口人来申请失业金)。
记者从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了解到,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号文件精神,海口市本级参保失业人员符合相关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失业补助金。申请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已经收到截止日期的人不得再次申请。
发行标准:
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6个月。其中,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1200元标准发放;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800元标准发放。
据了解,可以申请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2021年1月至6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至6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3)对于2020年符合原失业补贴政策且未及时申请的,为目前失业人员。
索赔方法:
(1)手机上的处理。可以通过手机微信上扫描识别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申请业务。
(2)网页处理。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营业厅办理业务。
(3)现场处理。市民可以选择到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和海口市四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就近办理。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方都市报。
记者:党超峰
编辑:张留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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